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 [2000]322号
北京健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健翔园小区1号楼可视对讲系统收费的申请》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健翔园小区1号楼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可视对讲系统按每月每户2元收取。此项费用包括该系统(含公共区域和住户分机)正常的定期维护与零维修的工时费和材料费,但不包括系统设备更新费用。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日期为2000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