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天津化工进出口公司全部产权并入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7-01 生效日期: 1994-07-01
发布部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关于办理天津公司国有资产划转手续的函》((94)中化企发字第40号)、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你公司“关于办理有关国有资产划转的报告”的批复》(津国资(1994)82号)和国家体改委《关于将天津上海和宁波市三公司划归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管理的批复》(体收生(1993)11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发(1988)12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天津化工进出口公司作为一九八八年下放地方管理的外贸企业,财务上虽然与地方财政挂钩,但其所有权的处理问题至体改生(1993)11号文下发前,国家有关部门没有明确。
  现同意明确将天津化工进出口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全部产权并入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产权并入以该厂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财务决算为准,帐面资产总额为48581.23万元,其中负债总额为45385.4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195.75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3195.75万元)。按上列所有者权益额调增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天津化工进出口公司天津市统计的国有资产总额。并按上列实收资本额调增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国家资本金,同时按上列所有者权益额调增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对外投资。
  二、并入后天津化工进出口公司成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天津市的全资子公司,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依据产权关系实施管理。
  三、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拥有天津化工进出口公司全部产权后,应按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优化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组织专业化生产,发挥集团整体优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