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1992年全国资产评估工作情况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6-16 生效日期: 1993-06-16
发布部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中央各部门报来统计资料,现将1992年国有资产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1992年全国资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1992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批准资产评估立项13778项,经审核确认的评估项目11846项,确认项目的帐面原值1527.17亿元,帐面净值1168.98亿元,评估价值1818.26亿元,评估后比评估前净增了649.28亿元,平均升值率为55.54%。
  到1992年底,全国共有965家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社会公正机构获得了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资格,其中:被授予正式资格的评估机构618家,获得临时资格的机构347家。
  直接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已达15104人,其中:财务会计等经济类人员约占58.38%,工程技术人员约占35%,其他人员约占6.62%。
  1992年全国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举办各类资产评估培训班87期,培训人员7373人次。

  二、1992年全国资产评估开展情况的特点
  1.资产评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1991年11月16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发布以后,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努力下,推动了全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迅速发展。1992年资产评估立项数和确认项目数相当于前3年总和的2.57倍和2.39倍。被评估资产的帐面原值、帐面净值和评估值分别相当于前3年总和的4.75倍、4.54倍和4.5倍。与前3年相比,完成100个以上评估项目的地区由16个增加到24个,完成500个以上评估项目的地区由1个增加到6个,黑龙江吉林两省1992年分别完成了评估项目1987个和1081个;从完成评估价值量来看,完成10亿元以上的地区由9个增加到33个,广东上海、沈阳和四川四个省市完成了评估价值达百亿元以上。
  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由去年底的476家发展到965家,翻了一番;从业人员由去年底的6312人增加到15104人,增长了近1.4倍。
  在资产评估队伍迅速增加的同时,工程技术人员比例有所上升,评估队伍的专业结构进一步合理。
  2.股份制改造和中外合资合作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在整个资产评估项目中地位突出。1992年以股份制改造为评估目的的项目大幅度增加,立项数1586项、确认数1234项,分别比前3年之和增长了9.5倍和7.8倍;被评估资产的帐面原值1219.61亿元,帐面净值919.91亿元,评估值1358.67亿元,分别比前3年之和增长了12.25倍、12.03倍和12.39倍。1992年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的帐面原值、帐面净值和评估值分别占全国资产评估总量的79.86%、78.69%和74.72%。
  1992年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的资产评估增长也较大,立项数3756项、确认数2924项,分别比前3年之和增长了1.89倍和1.69倍;被评估资产的帐面原值152.59亿元、帐面净值128.92亿元,评估值249.62亿元,分别比前3年之和增长了48.71%、46.96%和66.02%。1992年中外合资合作资产评估的帐面原值、帐面净值和评估值分别占全国评估总量的9.99%、11.03%和13.73%。
  以上两种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帐面原值、帐面净值和评估值分别占全国评估总量的89.85%、89.72%和88.45%。
  通过上述统计数字反映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步伐和对外开放的速度不断加快,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都重视并加强了对国有资产权益的维护。同时也反映出,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组和与外商合资合作的资产评估是整个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3.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我国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呈明显差别;西北、西南地区除个别省市评估工作开展的相对较好外,大部分省、区、市无论从评估项目、被评估资产的价值量、评估队伍建设方面都远远落后于东部经济发达省份。这说明,由于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改革开放步伐相对较慢,至使资产评估工作起步晚,发展不快。

  三、今后工作需注意的问题
  1.下大力量堵塞漏评估的现象。《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发布一年来,大大推动了全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迅速发展,但也确实存在大量国有资产在产权变动时没有进行评估的问题,特别是在中外合资合作中,国有资产漏评估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据对一些地区的调查,有的省市在与外商合资合作过程中,国有资产漏评估率达90%以上。针对中外合资合作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我局于去年底与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财政部、经贸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向外商出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执行对中方资产进行评估的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国资办发(1992)88号文件,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强调在中外合资合作和向外商出售国有资产产权前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认真评估。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大量漏评估的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与计划、经贸、财政和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评估项目,下大力气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2.认真贯彻国家局《关于对评估机构进行年检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5号),切实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年检通知的要求,对所管辖的机构进行年检,并加强对它们的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它们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它们恪守社会公正机构的职业道德。对那些业务水平低、不适应评估工作的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限其在一定期限内提高水平,或停业整顿;对那些在执业中弄虚做假、与被评估单位串通舞弊的机构,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该吊销资格的吊销资格,该绳之以法的绳之以法,决不姑息迁就。
  3.随着资产评估工作的深入,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政策性和技术性的新问题,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研究或与有关部门协调商讨,妥善加以解决,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反映给我局研究处理。
  4.1992年资产评估情况的统计资料,大部分地区都能按时报来,有些省市还附了较详细的文字说明。但也有的地区几经催促仍不能及时报来,有几个省市直到5月底、6月初才将统计数字报齐,影响了全国资产评估工作情况的按时通报。希望今后各地重视资产评估统计工作,按我局国资办发(1992)21号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你地区的评估工作情况统计资料,并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附:1.资产评估项目情况表(表1、表2)
2.资产评估机构情况表(表3)
3.资产评估培训情况表(表4)
(以上附件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