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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04 生效日期: 2005-04-04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国粮办管2005[69号]
最近,我局对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企业进行了抽查。总体上看,大部分企业均能如实、准确填报代储资格申报材料,但核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仓房条件不达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将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仓房作为有效仓容上报;少数企业将罩棚、器材库、商业用房等不具备存储中央储备粮条件的设施作为有效仓容上报;还有少数企业仓房老化,没有进行必要的防水、防潮和密闭改造。
  二、仓储设备不符合要求。检查发现有的仓房没有配备计算机粮情测控系统,有的仓房没有通风设施,有的企业没有标准规定的检验仪器和输送、计量设备,有的虽然配备了相应的设备,但无法正常工作。
  三、申报材料描述不准确。主要表现在分库区与主库区实际距离超过3公里,但企业仍按同一库区填报;对老仓房改造说明不全面,不详细;表格填报内容与文字说明不一致;财务状况表述不清楚;以及企业周边是否有污染源填写不正确等。
  四、少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把关不严,没有进行现场核实,有的甚至为企业提供虚假证明。
  为了确保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质量,请你们结合上述问题,组织本辖区申报企业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复查。自查和复查的结果请于4月15日前报我局粮食行政管理司。
二OO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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