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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管理司调整今年全国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的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3 生效日期: 2003-05-23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考虑到今年'非典'疫情的影响,并结合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局领导批示精神,国家粮食局管理司提出了对今年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方案调整意见如下:
  一、今年将不组织进行以2002年底为统计时点的全国性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但要积极做好在2004年第一季度开展以2003年底为统计时点的统计准备工作。确定今年本项工作重点为继续完善统计方案和填报软件:要求各省、区、市组织有条件的部分粮库和县、市级粮食局对本统计方案、软件进行试用、试填和试报。

  二、6月初,管理司将把根据4月份培训班上各地同志提出的意见修改后的软件,通过网络等方式传交部分省、区、市粮食局及下属单位试用。

  三、8月中旬,在根据上述试用结果再次修改统计软件后,将软件(试用版)在政府网上发布,并请各地区、各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部分下属单位试用和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四、11月底前,请各省、区、市将根据试点单位报表进行汇总的报表报国家粮食局管理司。国家粮食局管理司将进行试验性汇总,以检验本统计方案和统计报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五、12月中旬,国家粮食局发通知部署在2004年第一季度开展以2003年底为统计时点的统计工作。

  六、请各地区、各单位在此过程中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我们的联系方式为:EMAIL:guocheng@chinagrain.gov.cn; FAX:010-63906924;联系人:郭成)。

附件:
  1、关于统计工作方案的多媒体演示说明(略)
  2、仓储统计工作方案
  3、仓储统计报表表样(略)
  4、仓储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5、试用仓储统计软件(稍后发布)

国家粮食局管理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2:
关于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的方案
  一、目的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今年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将在原有粮食仓储统计报表的基础上改进,采用数据库格式管理和传递数据,并补充使用传统纸质报表,全面调整和规范统计内容、指标、表式和报送程序,达到以下三个目的:
  1、将粮食仓储设施统计纳入《国家粮油统计制度》中,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2、反映三批国家储备粮库项目新建设仓房和设备的情况,使包含新的统计内容,调整部分指标;
  3、应用计算机及网络等新统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准确性。
  二、原则
  (一)统一标识:仓容量、粮库质量等指标的判断和计量标准,对于不同粮库和设施必须统一;
  (二)明确范围:区别所有权、建设方式、完好程度等的不同,明确对什么样的粮库进行统计,什么样的粮库不统计;
  (三)符合实际:设置的统计指标应是实际工作所需要的,在统计过程中是可以操作的;
  (四)有利发展:一要考虑将来应有计算机网络等手段远程自动汇总、分析新方式的要求;二要考虑进入WTO后,不同所有制的仓储企业逐步进入粮食仓储业的趋势。
  三、主要修改内容
  (一)数据管理格式与报表样式的修改
  采用在软件中以数据库结构管理数据与在报送过程中以报表形式汇总上报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将原有的2个独立报表《国家粮食仓库年报表》、《粮仓机械设备年报表》,合并为'全国粮油仓储设施数据库'(数据库为软件核心,不出现在用户界面),并通过专用软件实行数据库管理;为了布置工作、填写和报送方便,在纸质报表和软件的用户界面中,将数据库分解为5个以电子报表格式进行填报和汇总操作。
  数据库结构的数据管理方式是指:为发挥计算机汇总以至网络统计的优势,将报表变更为数据库格式,即每个粮库的所有数据实际上仅为数据库中的一条记录,在数据库中只占一行(但每一行可含数百个列,涵盖全部需统计的数据。采用数据库方式进行统计汇总后,可以方便地分析一些重要的数据指标的比例关系和变化趋势,如计算全国平均每亿斤仓容配备的某种设备的数量;如按各种要求任意形成满足不同使用要求的报表。
  (二)统计方式及报送要求的修改
  将现行的'按照即定表式由粮库直至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人工上报并汇总'的方式,调整为'由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负责按要求应用专用软件通过电脑软盘将本地区和单位所有粮库的汇总数据(主产区须有所有库点的数据),逐级审核并报送到国家粮食局管理司,由国家粮食局管理司计算机自动读取数据并汇总形成全国粮食仓储设施数据库'的方式。
  新统计方式的具体要求:
  1、粮食仓储设施报表为年报表,每年上报一次,统计时点为2002年12月31日;
  2、各粮库按照要求在纸质报表上填写全部数据,并报送基层粮食局(主要为县粮食局,但地区以上粮食局的直属库报主管粮食局);
  3、基层粮食局在审核后,应用国家粮食局统一软件将本行政区内所有粮库的数据汇总,再把所有数据导出到软盘,同时填写纸制汇总报表并加盖公章;将电脑软盘、纸制汇总报表和书面统计报告报送上级粮食局(主产区报送的软盘中还须有所有库点的数据);
  4、上级粮食局和公司使用软件读取报来的软盘数据,用软件自动汇总成本地区和单位的汇总表,将所有报表数据导出到软盘,汇总表用纸制报表填写并盖章,连同统计报告,与软盘一起报送国家粮食局管理司。
  5、统计报告的内容:
  A、本行政区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B、本次统计结果与2000年统计结果相比发生的变化以及对这种变化的原因分析;
  C、对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判断以及遗漏情况和其它特殊情况的说明等。
  (三)统计范围的修改
  1、统计范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有粮食公司(集团)以及黑龙江农垦系统(今年在本项统计工作中简称为'国有粮食系统')有隶属关系的粮食仓储企业和事业单位所属的设施。粮库仓容统一按照'实际仓容'统计。原则上一个独立法人粮库为1个统计填报单位(粮库);但对于有些地区粮改后县(市)只有一个收储公司(或购销公司)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且各粮库是该公司报帐单位的,按报帐单位为统计填报单位。对于附营企业、已改制企业,只统计其中为国有粮食系统控股的企业。
  2、粮库仓容量不含简易储粮设施、地坪和罩棚的仓储能力。简易储粮设施、地坪和罩棚单列指标统计;
  3、设置三批新建粮库和世行项目仓容统计指标
  为防止重复和遗漏,规定:凡不属于中储粮公司、中谷集团的项目,均由省粮食局按竣工验收文件、批准的初步设计及中期调整文件批准的内容填写统计数据。
  世行项目仓容的统计由省、区、市负责,但已经上收到中储粮公司和中谷集团公司的,由两公司负责。为防止重复和遗漏,规定:各省、区、市在上报的统计报告中说明本省未统计在内的归属2个中央公司的世行项目粮库名称。
  4、重点统计粮食仓库、机械设备,有关统计指标要力争全面、准确;对食用油库、简易储粮设施、地坪和罩棚只进行一般统计。
  (四)统计指标的调整
  1、仓容量指标
  A、以储存小麦来计量仓容。不再沿袭过去'储存小麦、玉米的仓库按小麦计算仓容、储存稻谷的仓库按稻谷计算仓容'的作法。
  B、散装和包装仓容分别统计
  将散装和包装仓容分别统计将更符合实际情况,也便于分析和研究我国散装储粮设施的分布状况。
  C、仓房质量判别标准
  按建设年限进行判断,以反映不同时期建设粮库其建设标准的不同和其随时间变化完好程度的不一致。
  (五)关于填表说明
  对每张报表的统计指标及相关名词均有详细解释。举例如:
  *有效仓容:指完好仓容和经过维修以后可继续安全储粮的仓容。
  *散装仓容:仓内净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密度(标准中等小麦750kg/m3)。
  四、软件功能介绍
  该软件既可用于中央及省级以下各级粮食局汇总本地区各单位报来的汇总数据,也可以用于基层粮食局直接录入有关库点的数据。中央和省级粮食局还可对所负责行政区的数据库内所有数据进行查询、汇总、分析等操作。具体演示如下:
  (一)界面
  (二)主要功能
  软件的主要功能有报表填报、数据修改、数据逻辑关系自动审核、数据汇总、数据导出、数据导入、报表查询等功能。
  (三)配置要求
  各级粮食局有条件的最好应配置或指定专用的具有较高配置的计算机,由专人负责操作,以保证统计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四)软件的主要特色
  1、每个库点唯一编码
  由全国统一的行政编码(编至县,共6位数字)加两位表示本县(或基层单位所辖范围)内粮库代号的数字组成。据此,省、地区(市)、县(市)粮食局及其所辖的每一个库点,其编码都是唯一的。中储粮公司、中谷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大连北良有限公司粮库编码,其前2位分别采用'91、92、93、94和95',另加上两位数字表示省的数字+两位表示地区(市)的数字+两位表示粮库代号的数字'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在专门软件中已列出各单位的前6位编码,所以各填报单位(县级粮食局)只需填写最后2位数字即可。
  2、报表合计栏自动累加,有关已填写数据在其它表中自动生成;
  3、报表数据自动检查(审核);
  4、报表与excel文件之间可自由转换;
  5、自动读取下级单位上报的数据,自动生成上报汇总数据;
  6、各报表之间字段任意组合查询。
  附件4:
填表说明
  一、仓容基本情况统计表(A表):
  1.单位编码:由全国统一的行政编码(编至县,具体见附件)加两位数字表示的本县(本基层汇总单位所辖范围)内粮库代号组成。据此,省、地区(市)、县(市)粮食局及其所辖的每一个库点,其编码都是唯一的。中储粮公司、中谷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场总局和大连北良有限公司粮库编码,其前2位分别采用'91、92、93、94和95',另加上两位数字表示省的数字+两位表示地区(市)的数字+两位表示粮库代号的数字'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在专门软件中已列出各单位的前6位编码,所以各填报单位(县级粮食局)只需填写最后2位数字即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在专门软件中已列出各单位的前6位编码,所以具体填报单位(县级粮食局)只需填写最后2位数字即可。
  2.有效仓容:指完好仓容和经过维修以后已达到安全储粮要求的仓容。'需大修'、'待报废'的仓容不包含在'有效仓容'中。
  3、完好仓容:指不经采取铺垫、'包打围'等措施就能直接以散装方式储粮的散装仓容和仅能以包装方式存粮的包装仓容;包括的仓型有:普通平房仓、楼房仓、高大平房仓、钢筋混凝土立筒仓、钢板立筒仓、砖立筒仓、浅圆仓、砖圆仓和地下仓;
  4.统计填报单位: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有粮食公司(集团)以及黑龙江农垦系统(今年在本项统计工作中简称为'国有粮食系统')有隶属关系的粮食仓储企业和事业单位。粮库仓容统一按照'实际仓容'统计。原则上一个独立法人粮库为1个统计填报单位(粮库);但对于有些地区粮改后县(市)只有一个收储公司(或购销公司)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且各粮库是该公司报帐单位的,按报帐单位为统计填报单位。对于附营企业、已改制企业,只统计其中为国有粮食系统控股的企业。
  5.散装仓容:仓内净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密度(标准中等小麦750kg/m3)。
  6.包装仓容:仓容建筑面积×70%×堆包层数×单层粮包面密度(175kg/m2)。
  平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
  楼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但不包括室外的楼梯、滑道和平台。
  堆包层数:按实际堆包的最大层数计算,但堆包层数最高不得超过24层。
  7、实际仓容:区别于设计仓容而言,指实际可以储存标准中等小麦(密度750kg/m3)的有效仓容的数量;
  8.仓容统计方法:
  (1)散装仓容按实际仓容统计;包装仓容按设计仓容统计;具体计算可按照第5、6条给出的公式计算;洞库、特殊形式的楼房仓等不易采取上述方法确定仓容的特殊仓型按设计仓容或实际存放情况统计;
  (2)按包装和散装分别统计,确定一个仓库为包装或散装仓的依据为设计图纸;若因年代久远等设计图纸丢失的,以近期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即凡是近5年内曾安全储存散装粮的,以散装仓容统计,从未存散粮的以包装仓统计;但一个仓只能按散或包装中的一种方式统计;
  (3)统一以储存标准中等质量小麦为计量标准;
  (4)仓容分类以建成年限为标准划分;
  9、世行项目仓容:指国家于1992年开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内财政配套资金建设的粮食流通项目建成的仓容;
  10、三批国家粮库项目仓容:指1998年500亿斤、2000年200亿斤和2001年200亿斤三批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建成的仓容和正在建设的仓容;
  11.三批新建国家储备粮库粮库和世行项目仓容的统计要求:
  三批新建的国家储备粮库,凡不属于中储粮公司、中谷集团的,均由省级粮食局填报。其中已建成的粮库按实际仓容统计,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按批准的设计仓容填定。
  世行项目由省级粮食局负责组织各级粮食局和粮库统计。但所有权已归属中储粮公司和中谷集团公司的粮库,由2个公司分别统计。为防止遗漏,各省级粮食局在统计报告中须说明本省未予统计的归属上述2个公司的世行项目粮库名称及仓容量。
  12.烘干塔的进料、出料备载仓的容量不统计在总仓容内。
  13.简易储粮设施、地坪和罩棚的仓容单独统计,不计入'粮库有效仓容'内。
  14.转入:除新建以外的本单位本期新增的仓容数。
  15.转出:除报废、待报废以外本单位本期减少的仓容数,包括使用功能的长期(一年以上)改变而减少的仓容数。
  二、分仓型仓容统计表(B表):
  16.平房仓:指满足仓储功能的单层建筑物。
  17.钢板筒仓:含钢板立筒仓和钢浅圆仓,不包括钢板平房仓。
  18.钢筋砼及砖立筒仓:含砖立筒仓和钢筋砼立筒仓;
  钢筋砼立筒仓:指仓体是由钢筋混凝土建成、设备配套的群体立筒仓;
  砖立筒仓:指仓体由砖砌并有设备配套的群体立筒仓;
  19、钢筋砼浅圆仓:指仓体是由钢筋混凝土建成、设备配套的群体浅圆仓;
  20、砖圆仓:指仓体由砖块(或石块)砌的单体圆形粮仓;
  21、地下仓:指地下喇叭仓、洞仓和半地下仓。
  三、简易储粮及中转设施统计表(C表):
  22.简易仓:除A表列举的仓型以外的封闭式的用于储粮的简单建筑物,包括罩棚仓、拱棚仓、钢化玻璃仓、土堤仓、钢板PVC仓等。其中,罩棚仓是指四周经过封闭而成的简易仓。
  23.罩棚:指无墙身或无完整墙身,仅有防日晒雨淋的货棚,包括铁路罩棚。
  24.其它露天储粮设施:包括席穴囤、钢筋囤等。
  25.铁路专用线:指为粮库配套建设的向外与国家铁路运输网相连,向内延伸到库内的专门用于粮库调运的铁路线。
  26、专用码头:本单位能够日常使用的配套建设的码头泊位,且距库区在1公里之内、单个泊位在200吨以上的码头。
  27、地坪:指可用于储粮的硬化地面,不包括晒场、仓间地坪。
  四、机械设备统计表(D表):
  27.称重设备:指独立的称重设备,烘干机等设备中自带的称重器、磅秤不统计在内。
  地中衡:称重能力在15吨以上的主要用称量汽车运粮的设备。
  其它机械电子秤指称重能力在1吨及以上、15吨以下的设备。
  28.烘干设备:其烘干能力按设计能力统计。
  29.通风设备:指直接用于储粮的通风设备,包括地上笼通风系统、轴流风机、离心风机等,不包括仓房屋顶的换气扇、排风扇。
  30.检测设备:仅统计单台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仪器,但容重器、水分仪、砻谷机单台价值不足2000元的,按同类产品总价值计(总价值4000元,则填2台。
  31.运输车辆:指运粮车、运粮拖拉机、公铁两用车等。、
  32.装配了环流熏蒸系统的仓容量:包括老仓库经改造增加了环流熏蒸设备的仓容。
  五、粮库其它相关情况统计表(E表):
  33.油池油罐:对单个容量在50吨以下的不做统计。
  34.在岗人员总数: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企业工作人员的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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