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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8 生效日期: 2004-12-08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公司字[2004]106号
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申报材料》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我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你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重组方案作出决议并予以公告,你公司股票自公告之日起复牌。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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