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职责分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1 生效日期: 2004-02-11
发布部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府办函[2004]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全力做好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毓全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现将各工作组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疫情处理组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职责: 
  (一)制订全市禽流感免疫和疫病监测计划; 
  (二)指导督促各地实施禽流感全面免疫,建立免疫档案; 
  (三)对养殖场、家禽批发市场动物防疫条件实施检查审核,督促落实清洁消毒及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措施,实施产地检疫和查验证工作; 
  (四)组织专家分析诊断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负责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疫情; 
  (五)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工作,组织病料采集,划定疫点,指导监督扑杀处理工作; 
  (六)开展对禽流感预防、诊断知识培训。 
  二、人群疫情处理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职责: 
  (一)制定人患禽流感的应急预案; 
  (二)开展对医疗卫生人员的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 
  (三)负责开展人禽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以尽快确定疫情、查明病因和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 
  (四)负责对人禽流感病例的疫点消毒工作; 
  (五)指定人禽流感病例定点收治医院,负责对禽流感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六)依法开展对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七)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人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八)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监测及调查。 
  三、市场监管组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 
  主要职责: 
  (一)监控禽类及其产品的流向,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销台帐,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严格执行上市禽鸟检验检疫制度。凡进入市场交易的禽鸟必须出具检疫合格证,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的禽鸟,一律不得进入市场; 
  (三)督促集贸市场、三鸟批发市场做好消毒清洁工作,市场收市后必须每天进行消毒清洁;三鸟市场每月休市1次,时间2天,对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清洁; 
  (四)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对市场禽只进行检查,抽查不合格的立即销毁,停业整顿。 
  四、检验检疫组 
  牵头单位: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技术监督局、东莞海关 
  主要职责: 
  (一)落实检验检疫责任制; 
  (二)加强外来禽鸟进入的检验检疫把关工作,严防境外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入境; 
  (三)做好免疫接种工作,消除免疫空白点,做到禽不漏针,免疫率力达到100%。 
  (四)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预防禽流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禽鸟养殖场、三鸟市场等的卫生监督,改善禽鸟饲养管理; 
  (六)建立严格的兽医卫生防疫制度,严防疫病交叉传染。 
  五、物资供应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计划局 
  成员单位:市经贸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药品监督局 
  主要职责: 
  (一)制定防治禽流感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及相关措施,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禽流感疫苗、诊断设备和试剂、消毒设备和消毒药物、免疫注射器材、病料取样器材、无害化处理物资、公共卫生用品、防护设施、防治资金等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三)负责督促、协调各镇区做好禽流感防治有关物资储备、供应、调剂和调运工作。 
  六、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职责: 
  (一)对疫情引发的动态信息进行监控、收集并作出预警分析,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报告; 
  (二)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必要时实施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等控制措施; 
  (三)防范和打击妨碍公务、造谣惑众、编造或散布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恐慌、趁火打动等扰乱公共治安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和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疫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防疫救治人员与物资的交通安全。 
  七、信息技术组 
  牵头单位:市电信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交通局 
  主要职责: 
  (一)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方案,确保应急通信人员、应急物资到位,应急通信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加强各种通信设备、管线的监控和维护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三)听从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加强与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和配合。 
  八、交通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公安局、法制局 
  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辖区的货运车辆、进入本辖区的外省外市货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动物的查堵工作; 
  (三)利用定点稽查站对外省外市进入东莞的运畜禽的货车24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四)在本市主要出入口设置临时站点,加强对外省、外市车辆检查。 
  九、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广电局、东莞日报社、农业局、卫生局 
  主要职责: 
  (一)把握舆论导向,确保新闻报道有利于防治工作有序进行,有利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有利于社会稳定; 
  (二)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对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市民生命财产的关心,宣传“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总体要求,宣传我市防治禽流感的重点措施,宣传我市各地做好防疫工作,加强完善疫情预案的做法; 
  (三)宣传依法防治,广泛宣传科学预防知识,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流感的传播途径和流行规律,让人民群众既认识到疫情的严重危害,又看到采取严密措施是可防可控的,增强信心,科学防治; 
  (四)及时正确报道疫情,如发生疫情,严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内容,及时准确地进行报道,做到积极主动,客观准确,适时适度,稳妥把握。 
  十、外事组 
  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 
  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境外媒体赴我市采访报道的有关规定,加强采访审批管理,严格请示汇报制度; 
  (二)跟踪境外主流媒体对禽流感的报道动态,负责澄清对我市的不实报道及恶意炒作,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国驻粤及驻莞外交及商业机构的宣传工作; 
  (三)依照国家及省、市的对外表态口径,与有关部门一起开展对外资企业及外国驻莞人员的宣传释疑工作,消除恐惧心理; 
  (四)建立禽流感外语咨询电话专线,为东莞的外籍人士提供情况咨询; 
  (五)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外资企业和在莞外籍人士居住点卫生、防疫工作方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外籍人士染病。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