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府办函[2004]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全力做好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毓全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现将各工作组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疫情处理组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职责:
(一)制订全市禽流感免疫和疫病监测计划;
(二)指导督促各地实施禽流感全面免疫,建立免疫档案;
(三)对养殖场、家禽批发市场动物防疫条件实施检查审核,督促落实清洁消毒及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措施,实施产地检疫和查验证工作;
(四)组织专家分析诊断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负责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疫情;
(五)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工作,组织病料采集,划定疫点,指导监督扑杀处理工作;
(六)开展对禽流感预防、诊断知识培训。
二、人群疫情处理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职责:
(一)制定人患禽流感的应急预案;
(二)开展对医疗卫生人员的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
(三)负责开展人禽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以尽快确定疫情、查明病因和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
(四)负责对人禽流感病例的疫点消毒工作;
(五)指定人禽流感病例定点收治医院,负责对禽流感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六)依法开展对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七)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人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八)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监测及调查。
三、市场监管组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
主要职责:
(一)监控禽类及其产品的流向,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销台帐,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严格执行上市禽鸟检验检疫制度。凡进入市场交易的禽鸟必须出具检疫合格证,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的禽鸟,一律不得进入市场;
(三)督促集贸市场、三鸟批发市场做好消毒清洁工作,市场收市后必须每天进行消毒清洁;三鸟市场每月休市1次,时间2天,对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清洁;
(四)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对市场禽只进行检查,抽查不合格的立即销毁,停业整顿。
四、检验检疫组
牵头单位: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技术监督局、东莞海关
主要职责:
(一)落实检验检疫责任制;
(二)加强外来禽鸟进入的检验检疫把关工作,严防境外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入境;
(三)做好免疫接种工作,消除免疫空白点,做到禽不漏针,免疫率力达到100%。
(四)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预防禽流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禽鸟养殖场、三鸟市场等的卫生监督,改善禽鸟饲养管理;
(六)建立严格的兽医卫生防疫制度,严防疫病交叉传染。
五、物资供应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计划局
成员单位:市经贸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药品监督局
主要职责:
(一)制定防治禽流感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及相关措施,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禽流感疫苗、诊断设备和试剂、消毒设备和消毒药物、免疫注射器材、病料取样器材、无害化处理物资、公共卫生用品、防护设施、防治资金等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三)负责督促、协调各镇区做好禽流感防治有关物资储备、供应、调剂和调运工作。
六、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职责:
(一)对疫情引发的动态信息进行监控、收集并作出预警分析,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报告;
(二)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必要时实施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等控制措施;
(三)防范和打击妨碍公务、造谣惑众、编造或散布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恐慌、趁火打动等扰乱公共治安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和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疫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防疫救治人员与物资的交通安全。
七、信息技术组
牵头单位:市电信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交通局
主要职责:
(一)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方案,确保应急通信人员、应急物资到位,应急通信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加强各种通信设备、管线的监控和维护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三)听从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加强与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和配合。
八、交通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公安局、法制局
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辖区的货运车辆、进入本辖区的外省外市货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动物的查堵工作;
(三)利用定点稽查站对外省外市进入东莞的运畜禽的货车24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四)在本市主要出入口设置临时站点,加强对外省、外市车辆检查。
九、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广电局、东莞日报社、农业局、卫生局
主要职责:
(一)把握舆论导向,确保新闻报道有利于防治工作有序进行,有利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有利于社会稳定;
(二)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对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市民生命财产的关心,宣传“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总体要求,宣传我市防治禽流感的重点措施,宣传我市各地做好防疫工作,加强完善疫情预案的做法;
(三)宣传依法防治,广泛宣传科学预防知识,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流感的传播途径和流行规律,让人民群众既认识到疫情的严重危害,又看到采取严密措施是可防可控的,增强信心,科学防治;
(四)及时正确报道疫情,如发生疫情,严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内容,及时准确地进行报道,做到积极主动,客观准确,适时适度,稳妥把握。
十、外事组
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
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境外媒体赴我市采访报道的有关规定,加强采访审批管理,严格请示汇报制度;
(二)跟踪境外主流媒体对禽流感的报道动态,负责澄清对我市的不实报道及恶意炒作,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国驻粤及驻莞外交及商业机构的宣传工作;
(三)依照国家及省、市的对外表态口径,与有关部门一起开展对外资企业及外国驻莞人员的宣传释疑工作,消除恐惧心理;
(四)建立禽流感外语咨询电话专线,为东莞的外籍人士提供情况咨询;
(五)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外资企业和在莞外籍人士居住点卫生、防疫工作方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外籍人士染病。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