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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徐荣凯省长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云南分会场的讲话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3 生效日期: 2003-04-23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云政办发[2003]60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农村改革是本届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税费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现将徐荣凯省长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云南分会场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云南分会场的讲话 
 
 
省长 徐荣凯 
 
同志们: 
  这次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非常重要,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结合云南的实际,就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把改革试点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 
  近两年多来,我省已在农村税费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试点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面推开改革试点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适应工作的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重大政治和经济意义。党的十六大为我们描绘了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云南要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业、难点在农民。这些年来,我省农业的基础地位继续加强,农村经济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快、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贫困面大等问题仍然突出。我省77%的人口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因此,我们必须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坚持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重点放在农村不动摇。解决“三农”问题,根本出路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效益,并且要大力发展非农产业,推进城镇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从当前的情况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是解决“三农”问题极为重要而且十分有效的途径。减负就是增收,农民税费负担减少以后,可支配收入增加,生活水平相应提高,农民的生产投资和消费能力就会增加,必将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进而为全省经济增长添加相应的拉动力量。 
  农村改革是本届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税费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和关键环节。改革的目的,是通过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改革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环节,使农村经济体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因此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和经济意义,是农村继土地改革、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全国部分省市和我省江川、蒙自、澜沧三个县的试点实践证明,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是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关系的法治之道,是民心工程、富民之策、德政之举。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家宝总理讲话精神,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契机,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实现农村改革的新突破。 
  二是要增强紧迫感,迅速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中央中发[2000]7号文件下发以后,我省于2001年3月召开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江川、蒙自、澜沧三县先期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成功经验,非试点地区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准备工作,为全省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奠定了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的试点及准备工作中尚存在一些不足,如试点地区工作进度不一,一些配套改革工作还显滞后;非试点地区还存在税改机构和人员不到位的现象,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调查不深、测算不细、家底不清、数据不实等问题,有的还较为突出,说明部分地方时间抓得不够紧,工作做得不够细,没有完全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 
  从全国和我省的改革试点情况看,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是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只有在吃透政策,扎实有效地做好调查测算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措施,才能尽可能减少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减少改革成本。农村税费改革不仅要解决与农村税费制度相关的各种老问题,还必须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任务重、难度大,而且这些问题和矛盾往往相互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事到临头才着手研究,必然阻碍改革的步伐,影响改革的进度,甚至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打乱改革的全盘部署和计划。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意识到,我们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时间非常有限,必须增强紧迫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立即对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全面、彻底的自查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措施,切实按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领导;充实力量,打牢改革试点的组织基础 
  农村税费改革事关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目前各级政府的换届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各地立即抓紧调整充实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党委书记作为改革的第一责任人,政府一把手作为直接责任人。各级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亲自深入第一线,了解第一手情况,准确把握好改革的进程、方向,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要切实加强和充实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的力量,抽调精兵强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常年集中办公,保持税改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层层负责,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及各相关部门都要层层建立分工责任制度,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改革中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三、加强调研测算,抓紧完善试点方案和配套措施,为改革试点奠定政策基础 
  要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正确方向,达到预定的改革目标,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体系。近年来,中央根据全国的改革试点情况,针对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省通过局部试点和全面、深入的调研测算,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发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和总结,并对有关政策措施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根据中央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新要求,特别是按照家宝总理在今天会议上所提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政策学习,吃透政策,确保在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中准确反映中央的精神和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执行中不走样、不变形,不折不扣地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要进一步进行深入、认真的调查测算。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各地必须立足于坚实的事实依据来制定各项改革政策措施,通过深入扎实的调查测算,准确掌握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负担、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基础情况,特别是要对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产、计税价格等重要指标反复进行认真的审核研究,使确定和落实的指标符合改革的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在调查测算中,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有关情况和数据的质量,为上级正确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切实克服急功好利的思想,严防短期行为。 
  从我省试点情况来看,计税土地面积工作涉及农户切身利益,并且掺杂了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情况错综复杂,工作难度大,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多。这项工作不仅事关农民负担水平是否合理,而且对地方财政收入也有一定影响。按照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要求,确定农村税费改革计税面积总的原则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落实、核查二轮延包土地面积,切实做好计税土地面积确认工作,不能把问题和矛盾留到后面,以免造成被动局面。 
  三要认真修改完善各级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改革政策制度。由于我省各地农村自然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和负担水平等差异较大,不可能完全照搬照抄特定的模式和做法,因此,必须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改革试点的总体政策和目标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各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创造性、开拓性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希望各地根据新的政策精神,结合调查测算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修改完善改革试点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各地各部门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正确和妥善地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即农民减负与财力平衡的关系、农民减负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农民减负与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关系。特别是要在确保实现农民减负目标的同时,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这“三个确保”是我们研究制定政策方案和实施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请各级抓紧时间,高度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使改革建立在正确可行的政策基础上。一旦中央批准我省试点方案,我们将立即着手逐级审批改革试点方案,即由省级负责审批各地、州、市方案,各地、州、市负责审批县、市、区方案,各县、市、区负责审批各乡镇方案。 
  四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各部门在开展调查研究测算和制定方案政策时,要把困难考虑得充分一些,把问题研究得透彻一些,把应对措施想得全面一些,并相应完善改革试点方案和各项配套改革。从我省改革试点和调查测算的情况看,各地都面临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此外还可能出现其他各种我们事先没有发现或者没有想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思路,不断完善政策、深化改革。今天家宝总理又提出了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也需要我们在税费改革当中组织人力来进行研究。 
  五要及时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对相关部门的干部职工进行动员、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吃透政策,提高政策水平,严格按照政策办事,确保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同时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适时对农村税费改革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认识、理解改革的意义,了解掌握改革的政策规定,使这项改革得到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高度重视配套改革,巩固改革的成果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省政府在去年印发的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要点中,要求提前启动乡镇区划和教育布局等配套改革。现在,中央已决定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各地要充分认识到配套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地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不仅是农村税费制度的调整,而且要对农村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一些环节进行改革。配套改革关系到改革成果能否长期巩固,是农村税费改革成功的关键。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配套改革措施,主要包括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精简乡镇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实施教育布局调整、精简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革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和农业税收征管制度等几个大的方面。 
  当前,我省基层政权机构臃肿、冗员过多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据统计,2001年全省财政供养人口占总人口的3.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26个百分点。“食之者众,生之者寡”,这是我省农民负担问题的体制性根源。我省地域广阔,山区面积大,交通不便,乡镇机构设置较多,有一定的客观性;但是如果不解决好机构和人员问题,改革后财政势必难以承受保“吃饭”的重负。当前,各地要集中力量抓好以下三项配套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我省县乡机构改革去年已基本结束,要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当前要把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推向深入,重点是撤并设置过多的站、所,该撤的坚决撤,该并的坚决并,使机构职能更加科学,人员配置更加合理。 
  二是按照《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适度撤并乡镇的工作。 
  三是加大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力度。我省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已进行了多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要抓住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宜并则并,宜增则增”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办学效益,合理调整教育布局,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 
  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整体推进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特别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特别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推进。各部门务必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讲政治、顾大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服从服务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安排和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参照省级的组织模式,在有关部门间建立起分工合理、有利协作、讲求效率的协调配合机制;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确定的工作思路上来,在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好省税改办公室的工作,要根据中央统一的政策规定,认真调查研究,按照预定的进度要求,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并带头执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家宝总理今天讲了几个重大问题,对农业特产税等问题要积极研究,目前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同志们,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严谨扎实的作风,努力推进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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