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4]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领导,经研究,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为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的领导,经研究,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领导,经研究,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为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为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为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领导,经研究,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为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为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加元(副省长)
副组长:
陈国平(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楼小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志耿(省法制办主任)
成员:
沈立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应勇(省监察厅厅长)
毛光烈(省计委主任)
胡虎林(省司法厅厅长)
张鸿铭(省环保局局长)
郑宇民(省工商局局长)
戴备军(省质量技监局局长)
王良仟(省农办主任)
陈仲方(省人事厅厅长)
周志坤(省编委办副主任)
孙建国(省体改办主任)
黄家晖(省物价局局长)
徐林(省经贸委副主任)
董晓伟(省公安厅纪委书记)
方泉尧(省民政厅副厅长)
傅钱生(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国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耀深(省建设厅副厅长)
周小平(省法制办副主任)
姚作汀(省体改办副主任)
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法制办。郑志耿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小平、姚作汀、周志坤、傅钱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