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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法》宣传活动月安排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9-20 生效日期: 1996-09-20
发布部门: 煤炭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根据江泽民主席签署的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使《煤炭法》的贯彻实施有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扎实的思想和工作基础上,有必要利用法律正式生效前的这段时间,在全国煤炭系统和全社会开展一场声势浩大、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为此,部决定10月份为《煤炭法》宣传活动月。现就《煤炭法》宣传活动月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煤炭法》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活动
  《煤炭法》的颁布,结束了我国没有煤炭专门法律的历史,标志着煤炭开发利用将全面纳入法制的轨道。《煤炭法》不仅为加强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建立正常的煤炭勘探、煤矿开办、建设、生产、安全、加工利用和经营流通秩序,维护煤炭企业和煤炭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煤炭工业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创造了有利条件。《煤炭法》是调整煤炭开发利用领域里各类经济关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大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规范。这部国家法律不仅规范现在,而且作用于长远,为“九五”期间、下世纪初期以至更长时期里煤炭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煤炭法》的出台,既是煤炭战线长期辛苦工作和不懈努力的结果,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炭行业的重视和关心。要使这部国家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还必须付出许多新的艰苦的努力。最首要的,就是要广泛进行学习和宣传,让全社会都知道《煤炭法》,人人了解《煤炭法》,自觉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为法律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事业单位,对这项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当作一项最重要的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上,切实抓紧抓好。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使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
  在《煤炭法》宣传活动月中,必须密切联系实际,紧紧抓住以下一些关键性、要害性问题,切实加大宣传的力度,以求收到实效。
  1.要充分认识《煤炭法》的重大意义。《煤炭法》的出台,是煤炭工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决定作用和深远影响的大事。从煤炭开发利用的角度讲,《煤炭法》的意义怎么估量也是不过分的。要让大家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同时也只有认清其重大意义,才能提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煤炭法》的自觉性。
  2.要搞清楚《煤炭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煤炭法》总则中,就其立法目的作了开宗明义的阐述,同时也指明了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首先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要解决煤炭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办矿失控、破坏浪费资源的问题;其次是为了规范煤炭生产和经营行为,要解决煤炭生产经营活动法制化和规范化问题;三是为了促进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要解决煤炭行业在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这三个方面的立法目的相辅相成的。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是手段,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是关键和落脚点,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是根本目的。
  3.要把握《煤炭法》所确立的九项法律制度。
  至煤炭开发规划制度。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做到合理布局,有序开发。
  至办矿审批制度。开办煤矿必须经煤炭管理部门依法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办煤矿。
  至生产许可制度。煤矿建成投产之前,必须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这是一项维护正常的煤炭生产秩序,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的法律制度。
  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煤矿安全生产实行矿务局局长、矿长负责制,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和煤矿企业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不仅与《矿山安全法》一般法律规定相衔接,而且更明确具体,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至加工利用制度。把国家关于煤炭产品开发、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方面的政策,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至煤炭经营管理制度。规定了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六项条件和审批程序。不符合法定条件,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的,不得经营煤炭。
  至矿区保护制度。国家依法保护煤矿的生产、工作秩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扰乱。
  至矿工特殊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国家对煤矿井下工人实行特殊的保护措施;并要求煤矿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至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监督管理体制和煤炭管理部门在行业管理方面的职责,以及权力与义务。
  以上九项法律制度,是《煤炭法》的主要内容和精髓所在。各项制度既有自己的法律内涵,同时又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在学习宣传中,要注意把握这些法律制度的要点,认真领会,加深理解。
  4.要掌握宣传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煤炭法》是国家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从事煤炭的开发利用,参与煤炭经营活动,都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在具体工作中,又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宣传的重点,是重点煤矿矿区和主要产煤地区;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局矿长和煤炭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抓住抓好了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就能够解决主要问题,也能够使《煤炭法》宣传活动做到总体推进。

 

  三、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和途径,掀起声势浩大的学习宣传热潮在宣传活动月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里,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重点煤矿企业,要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开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形成强大的学习宣传《煤炭法》的热潮。
  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省(区)、市(地区、自治州)、县(区)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重点煤炭企业,要主动与当地宣传部门以及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杂志社等新闻机构联系,协商制定宣传计划,组织新闻记者到矿区和现场进行调查采访,提供宣传材料和其他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在全社会范围广泛开展宣传《煤炭法》的活动。
  2.搞好行业内部宣传。煤炭行业的所有报纸,在宣传活动月期间,每期都要保证有四分之一以上的版面登载学习宣传《煤炭法》的稿件,并尽量多发头版头条;所有刊物都要开辟专栏,并利用封面、封底等进行宣传。
  各煤炭企事业单位的有线电视台(站)、广播站,都要举办学习宣传《煤炭法》专题节目;板报、墙报、宣传栏、活动园地等所有宣传阵地,都要以宣传《煤炭法》为主要内容;同时还要在重要场合张挂横幅标语,在矿区内外大量书写、张贴标语,形成浓重的宣传气氛。
  要发挥各个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的作用,编排、演出一些短小精悍、生动活泼的文艺宣传节目;凡有条件的煤炭管理部门和局、矿,都应当组织以宣传《煤炭法》为内容的文艺会演、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讲座等活动。总之要千方百计,有声有色,务必使《煤炭法》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重视做好对矿区城镇、农村的宣传。各产煤地区的煤炭管理部门和重点煤炭企业,都要制作、开动“煤炭法宣传车”,到城镇、街道、乡村,特别是小煤矿集中的地方,煤炭经营管理混乱的地方,矿区治安环境恶化的地方,进行巡回宣传。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演讲,开展社会咨询服务解答问题。要大量印制各类有关《煤炭法》的宣传品,在群众中广为散发。造成先声夺人的强大气势,为下一步依法进行整改创造有利条件。
  4.抓好领导干部的初步培训。宣传活动月期间,要举办短期的领导制形式的煤矿矿长、重点产煤地区的乡镇长等,分期分批轮训一遍。煤炭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由上级部门或本部门负责;国有煤矿负责人的培训,按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煤炭管理部门或矿务局负责;县属煤矿矿长、产煤地区乡镇长和乡镇煤矿矿长的培训,由省、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负责。
  较长期限的干部正规培训另行安排。
  5.组织广大煤炭职工学习《煤炭法》。煤炭系统的全体职工和从业人员,要做到人手一册《煤炭法》。有条件的煤炭企业可以自行翻印。乡镇煤矿由市(地、自治州)管理部门负责订购或翻印,并保证发到职工手中。
  有关《煤炭法》的学习宣传材料,国有煤矿要发到班组,乡镇煤矿要发到队和相当于队一级的劳动组织。宣传活动月期间,各类煤矿组织职工集中学习《煤炭法》的时间,每周最低不少于4个小时。
  6.煤炭部机关和在京单位要带头宣传,做出榜样。初步拟定做九件事:一是部领导在中央电视台发表学习宣传《煤炭法》的讲话;二是组织人员在首都进行《煤炭法》宣传咨询活动;三是举办处级以上干部短期培训班;四是在部机关公务员和在京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中进行一次《煤炭法》知识竞赛;五是在部机关组织一次学习宣传《煤炭法》板报比赛;六是协助有关出版社出版发行《煤炭法》单行本,《煤炭法》释义等书籍;七是组织首都新闻记者到各地采访宣传《煤炭法》的消息;八是印刷宣传《煤炭法》的招贴画及有关宣传材料;九是组织若干个工作组到基层检查指导宣传活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1.各省(区)煤管局(厅、公司)和各直管煤炭企业,要按照部党组8月30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通知》和这个安排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习宣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
  2.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抓。
  并有专人负责,以开展日常性工作。要善于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社团的作用,形成党政负责,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以协调步伐,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对宣传活动的检查指导。各级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活动月结束后,要及时向部写出总结报告,提出下一步学习贯彻《煤炭法》的规划措施。部里拟以适当形式表彰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
  4.要在认真宣传《煤炭法》的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为下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做好准备。还要利用《煤炭法》正式生效前的这段时间,逐章、逐条、逐款地对照法律规定,对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清理,区分轻重缓急,研究制定出切实的整改方案,并准备在12月1日后付诸实施。
  煤炭法宣传口号
  1.热烈祝贺煤炭法颁布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3.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煤炭法的热潮。
  4.认真学习煤炭法,大力宣传煤炭法,坚决贯彻煤炭法
  5.贯彻落实煤炭法,促进和保障煤炭工业的发展。
  6.学习贯彻煤炭法,加快煤炭工业两个转变的步伐。
  7.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依法保护煤炭资源。
  8.禁止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禁止超层越界开采煤炭资源。
  9.国家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
  10.坚持“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方针,促进乡镇煤矿正规合理开发、有序发展。
  11.开办煤矿必须依法提出申请,经煤炭管理部门依法审批。
  12.从事煤炭生产,必须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
  13.开采煤炭资源必须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14.国家支持煤矿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
  15.国家取缔土法炼焦,禁止新建土法炼焦窑炉。
  16.煤矿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7.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8.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煤矿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19.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
  20.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1.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经过资格审查,获得批准。
  2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23.依法整顿煤炭流通秩序,禁止一切非法经营煤炭活动。
  24.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25.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
  26.煤矿建设要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
  27.煤矿矿区的各种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8.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扰乱煤矿企业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29.加强煤炭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
  30.依法保护煤矿企业和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
  31.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32.认真贯彻落实煤炭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3.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好用好煤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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