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同意江苏省丹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改组为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08 生效日期: 2003-02-08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3]40号
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受让江苏省丹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并改组其为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阳证券营业部的申请》(健证字[2002]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收购江苏省丹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并将其改组为一家证券营业部。
  二、改组后的证券营业部设立在江苏省镇江地区丹阳市,改组筹建期为6个月。证券营业部筹建完毕后,由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进行开业验收。验收合格后,你公司须持开业验收合格文件到我会机构部领取《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三、改组工作完成后,请你公司及时办理撤销江苏省丹阳市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事宜,并将撤销情况报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