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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的规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30 生效日期: 2001-08-30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发布文号: 汇综发(2001)40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机关办公效率,规范办公秩序,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改进会议制度,提高会议效率
  (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专题办公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主要研究和决策外汇管理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主要通报、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专题办公会议由主管局领导主持,主要研究和协调专项业务工作。为便于各单位自主、有序安排工作,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时间相对固定在周二上午或周四上午。
  (二)会议主办单位要认真准备会议文件,要按规定格式在会议文件上注明起草单位、起草人和审核人姓名。主办单位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会议文件送交综合司秘书处,综合司应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将会议文件印送参加会议人员准备意见。
  (三)各单位对会议讨论文件应在会前形成统一意见。参会人员发言要言简意赅,要点清楚,准确和充分表达真实意见。不断提高会议的民主化决策水平。
  (四)凡属工作会议,都要形成决定或决策,综合司应及时整理和印发会议纪要,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五)综合司每年将组织一次会议文件的评比,并将评比结果通报全局,对优秀会议文件将予以表彰。
  (六)凡代表外汇局参加国务院及有关部委会议的,会后要将会议内容写出书面报告报分管局领导;以其他名义参加有关单位会议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研讨会除外),要向本司司领导汇报。

  二、精简公文,提高办文质量
  (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精简公文。各司、事业单位要在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和减少审批事项上多下功夫,在此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把本部门的发文总量减下来。局发文的主要内容是:向国务院、人民银行的请示和报告,新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政策性的批复等重要事项。司发文适用于布置本司业务范围内的事务性工作,各司要严格控制司发文。除综合司和人事司外,各司只能向分局对口处行文,不得直接向分局行文。局内各单位不得以司发文及任何其它形式向局外机关和分局制发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审批下达应当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下达的事项。
  (二)提高公文质量。拟写公文要做到内容准确,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简洁易懂,格式规范。处长、司长要对本处、本司公文严格把关,确保公文事实清楚,政策表述准确。主办单位综合处要切实履行对公文初核的职责。对于不合格的公文,综合司要予以退办。
  (三)规范统一公文签批程序。以外汇局名义向国务院、人民银行上报的公文和以外汇局名义发布的命令、决定、规定、制度、办法等公文,经主管局领导审核后,报送局长签发。一般事务性工作的行文,由局长授权副局长签发。需要以综合司名义发送的重要公文,由综合司司长审核后,报主管局领导签发。

  三、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一)办事要有计划。各单位要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按季、按月安排好工作,按周布置工作,工作完成后要有总结。各单位要在季后十个工作日内把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季度工作安排交综合司。
  (二)办事要按程序,实行层层负责制。处长对司长负责,司长对分管副局长负责,副局长对局长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工作全面负责,副职协助正职工作,对正职负责,并主动做好工作。
  (三)对内按授权开展工作,对外加强服务意识。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敏感性,对跨部门和国务院关注的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越权自行处置。加强服务意识,对合法、合规的业务申请,要及时批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严禁吃、拿、卡、要。业务办理中的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不能搁置不报。
  (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办文、办事过程中,凡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协商会签,协办部门要尽快提出答复意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文、办事,不得延误。在协商过程中,各单位不能仅从自身角度考虑,要从全局工作的大局出发,共同提高全局办公效率。对确实难以协商一致的事项,应提交主管局领导协调裁定,重大问题可提请局长办公会决定。一旦形成决定,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
  (五)各单位要按职责分工,主动积极开展工作,不得推诿。

  四、加强值班工作
  (一)局机关夜间和双休日值班由综合司、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和机关党委的男干部轮流承担,国家法定节日的白天值班由全局正副局长轮流承担。值班人员应遵照值班表按时参加值班,个人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本人应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如发生误班时,由所在司司长负责安排其他人员顶班。值班人员每天接班时间为下午4:45,早晨交班时间为8:10。双休日值班可于一个月内补休一天。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凡接紧急函件,除标明由局领导本人拆阅的外,值班人员应立即拆开,需马上办理的要立即办理。由局领导本人拆阅的紧急函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安排值班司机将文件送交局领导本人。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与秘书处处长联系,并向综合司司长和局领导报告。为便于值班人员联系,处以上干部的有效联系电话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值班室。
  (三)局领导出差返京后,综合司秘书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在此期间局内发生的重要事项报告局领导。

  五、加强请假和交接制度
  (一)正副司长离京出差或休假,应填写“司长请假报告单”,报主管局领导批准,正司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司长出差或休假需报局长阅知。正副司长离京出差或休假,应把有效联系电话告知值班室;处级干部离京出差或休假,应把有效联系电话告知本司综合处。
  (二)职工出差、休假、病假等超过二个工作日的,应认真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进行。交接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交办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本人起草的重要报告和保管的重要数据;重要文件和密钥等。

  六、树立和维护局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文明修养,言谈举止要文明礼貌,打电话、相互交谈要轻声,接待来人来电要彬彬有礼。
  (二)创造优美的办公环境。维护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办公桌上、文件柜里物品摆放整齐,不随地乱扔烟蒂,不得把单位发放的福利品以及其它与办公无关的私人物品堆放在办公室。
  (三)注重个人形象。着装得体,举止有礼,行为端庄,处事大方,工作勤勉,奋发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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