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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考费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5-13 生效日期: 1996-03-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京价收字[1996]第186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申请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考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考费由每生2元调整为每生5元。 
  各收费单位需持本函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后,方可收费。 
  本函自1996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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