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告(2001第4号)--二00一年度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31 生效日期: 2001-12-3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合格单位名单 
  依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7月31日国务院第226号令)和《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2000年7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要求,经过2001年度检查审核,确定北京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部等450所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具备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资格,准予换发(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可继续开展招生教学活动。特此通知。 
  附件:二00一年度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合格单位名单(略tbd242)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