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函(1999)267号
德意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你公司董事William Forester Hamilton先生和LO Chi Chung,Alan先生1999年10月27日致我会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确认你公司的住所由“香港金种道88号太古广场第一期28楼”变更为“香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55楼”。
二、确认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William Hamilton/Andrew Pidden”变更为“William Hamilton/LO Chi Dhung,Alan(罗治中)”。
顺致良好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