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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代表处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9-06 生效日期: 1999-09-06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函(1999)182号
 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设立代表处的申请收悉。
  兹批准你公司上海设立代表处,其名称为: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Vickers  Ballas  Hong  Kong  Ltd.)上海代表处;批准许振能先生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处有效期为6年。
  顺致良好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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