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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期间粮油供应办法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7-12-03 生效日期: 1987-12-03
发布部门: 商业部
发布文号: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87)14号文件精神,在台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期间,凡居住在亲友家中的,粮食部门凭公安部门的暂住户口及本人旅行证件,供应平价粮油。供应品种、数量和具体手续,以及居住在宾馆、饭店的台胞如何供应,均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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