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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工作寄住证》和 《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更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06 生效日期: 2001-08-06
发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布文号: 京人发[2001]72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处,市属各有关单位: 
  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工作寄住证》和《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更名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与《北京市工作寄住证》和《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具有同等效力,其适用范围与办理程序不变。 
  二、已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寄住证》和《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继续有效,待办理续签手续时统一更换。 
 
 
北京市人事局 
二OO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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