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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青岛市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14 生效日期: 1999-07-14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市场字(1999)31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清理整顿情况的报告》(青政发[1999]138号)收悉。根据国办发(1998)135号和我会证监(1998)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清产核资和业务分流的工作方案。请你们组织有关方面认真落实,按时完成清理整顿任务。

  二、请按我会证监市场字(1999)21号文件有关要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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