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上字(1998)132号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呈请审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的报告》(内证监发字[1998]71号)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9,094,331股普通股,其中向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配售3,037,355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2,016,976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4,040,000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