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价[2004]19号
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各有关电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发改电[2003]124号)的有关规定,为了解决煤炭涨价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调节电力供应,决定对我省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所有燃煤机组(不包括煤矸石电厂)上网电价从2004年1月1日起在现行标准上一律提高0.7分/千瓦时(含税),不含税提高0.598分/千瓦时。
二、现行上网电价由我局制定的电厂名单及调整后的电价情况见附件。对附件中的地方燃煤电厂,请各地物价局将调整后的上网电价通知有关电厂。
三、对目前执行的上网电价是在2002年11月1日之前由各地物价局制定的地方燃煤机组,由各地物价局会同当地供电分公司公布其调整前后上网电价,并报我局备案。
附件:部分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情况表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部分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情况表
厂名调整前不含税
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调整后不含税
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
一、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与地方、外商合营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厂
沙角A电厂0.318000.32398
沙角C电厂0.346800.35278
梅县发电厂0.320000.32598
梅县B电厂0.355000.36098
韶关电厂4#机0.269000.27498
韶关电厂9#机0.282870.28885
韶关电厂10#机0.380000.38598
韶关发电D厂0.344990.35097
云浮发电厂B厂0.355000.36098
云浮发电厂0.288170.29415
湛江电厂0.351700.35768
阳山电厂1#机0.490000.49598
二、广州市地方电厂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0.318000.32398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0.351700.35768
广州恒运C电厂7#机0.394000.39998
广州恒运集团股份公司0.390750.39673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0.390750.39673
广州瑞明电力有限公司0.385000.39098
广州发电厂0.363000.36898
广州员村热电有限公司0.380000.38598
三、深圳市地方电厂
沙角B电厂0.310000.31598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0.340000.34598
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3#、4#机0.394000.39998
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5#机0.391810.39779
四、韶关市地方电厂
韶关坪石B厂1#、2#机0.380000.38598
五、中山市地方电厂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0.363000.36898
六、佛山市地方电厂
三水火力发电厂0.373000.37898
七、江门市地方电厂
新会双水发电厂0.409000.41498
八、湛江市地方电厂
湛江浩洋电力有限公司0.420000.42598
遂溪新桥发电公司0.410000.41598
九、其余电厂
华能汕头电厂0.373000.37898
连州粤连电厂0.389000.39498
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机0.254030.26001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2#机0.335040.34102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1#、2#机0.340510.34649
备注:
从2004年1月1日起,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行综合电价拆分为煤机和油机的上网电价。其中,1—4号机(油机)的上网电价为494.27元/千千瓦时(不含税,下同),5、6号机(煤机)的上网电价为254.03元/千千瓦时,5、6号机在上述电价基础上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