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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切实做好防御特大暴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7 生效日期: 2001-06-27
发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1]44号
  目前,我市正值主汛期。6月初以来,由于受低压槽影响,我市出现连续降雨天气,特别是6月6日、9日和27日,三次突降大到特大暴雨,致使一些低洼地方受淹,出现几处山体滑坡,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省委、省政府对抗洪救灾工作高度重视,6月11日专门召开全省三防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为加强对我市三防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当前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防工作,要从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执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责任和措施,严格执行《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切实抓好防御暴雨、洪灾的各项工作,使各项防灾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对水利防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安全措施。要认真检查防汛责任人的到位情况、安全隐患是否根除、防汛通讯是否畅通、报汛设施是否正常、防汛抢险物料是否备足。对位置重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防洪工程要重点监视,各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按防限水位调度运行。对无人看管的小型山塘要落实责任,实行专人看护,加强监测,确保水库、山塘安全度汛。 
  三、加强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护工作。连日暴雨极易引发山体滑坡,因此,要加强危坡危墙的监管和防护,及时疏散山边住户和人员,避免因山洪暴发和山体滑坡引起房毁、人亡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建设工地临时沟、坑较多,易积水成洼,在无明显标示的情况下,人员极易跌入溺水致死。因此,各建设工地要加强安全管理,在临时沟、坑处设标示牌或警戒,并加强外来民工的管理,避免人员伤亡。 
  五、加强值班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密切注意天气变化趋势和汛情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及灾情,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报市三防办。各新闻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准确播出预警信号及三防指挥部门的各项指令。 
 
 
200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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