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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高对会员买空处罚比率报告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11-13 生效日期: 1996-11-13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函交[1996]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提高对会员买空处罚比率的报告》收悉。关于提高处罚比率问题,请你所按有关规定办理。
  你所要继续按照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的精神,依照《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加强对证券市场的一线监管,严格监控证券商的透支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予以严厉处罚。
  附件:《关于提高对会员买空处罚比率的报告》(深证发[1996]390号)(略)
199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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