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能技字第09404011010号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六月一日经济部能源局能技字第09404011010号令订定发布全文4点;并自即日生效
一、冰温热型饮水机产品依第四点试验方法,进行周围温度、热水系统贮水桶容量Vh、冰水系统贮水桶容量Vc、24小时保温消耗电量Wd、热水系统平均水温T1与冰水系统平均水温T2之检测。检测结果计算出饮水机保有热量Q(如公式(1))与能源效率值EEtest(如公式(2)),计算出能源效率基准值 EEbase(如公式(3)),必须符合EEtest≧EEbase。
Q =4.18×Vh× (T1-25) +4.18×Vc× (25-T2) ...........(1)
Q
EEtest=───...........................................(2)
3600Wd
EEbast=Q/1.1156Q +3770.................................(3)
二、产品标示之注意事项:
(一)标章使用者之名称及地址须清楚记载于产品或包装上。标章使用者若为代理商,其制造者之名称及地址须一并记载于产品或包装上。
(二)产品型录上应标示产品之能源效率值EEtest与保温消耗电量Wd。
(三)能源效率值EEtest无单位,24小时保温消耗电量Wd之单位为kWh,两者数值标示至小数点第2位,第3位即四舍五入。
三、产品进行能源效率试验与计算(以下简称本方法)之前,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饮水供应机』(DrinkingWaterSupply)、编号:CNS-3910-C4129,以及我国饮水机产品标示之相关规定。
四、本方法依CNS-3910进行产品性能试验,并须增加下列之性能试验项目,以评估产品之能源效率。
(一)周围温度:本方法之周围环境温度为25±1℃,饮水机各侧面、前面及上面与墙壁间,须如图1所示相距300mm以上,背面距离须超过65mm。图 1所示之环境温度量测点A点应位于产品高度1/2之位置,与产品侧面距离150mm。地面温度与周围温度差有2℃以上时,饮水机须放置于高度100mm以上之平台上。
(二)供水温度:饮水机供水温度为25±1℃。
(三)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单相交流额定电压为110V或220V,额定频率为60Hz。
(四)消耗电量试验:量测饮水机于各水胆加满水后,饮水机之热水胆水温达最高温度(加热器断电)并且冰水胆水温达最低温度(致冷器断电)后,24小时维持热水胆水温及冰水胆水温所耗之电量(又称24小时保温消耗电量),其中试验用电源为额定频率之额定电压,电压变化110V时在±2%以内、220V时在 ±1%以内,消耗电量单位为kWh。
(五)热水系统平均水温及冰水系统平均水温试验:将温度传感器置入热水胆及冰水胆内1/4、1/2及 3/4高度之位置,并依(3)之规定,饮水机之热水胆水温达该机最高设定温度(加热器断电)并且冰水胆水温达该机最低断电温度(致冷器断电)后,量测24 小时维持热水胆水温及冰水胆水温所耗电量时,同时监控连续运转中的热水系统水温及冰水系统水温。热水系统平均水温是前述所测定之24小时连续运转,量测热水温度的平均值,冰水系统平均水温是前述所测定之24小时连续运转,量测冰水温度的平均值,本方法热水系统平均水温之量测不确定度须在±0.5℃以内。
(六)贮水桶容量试验:依CNS-3910第4.2.6节量测贮水桶容量,若无法依据CNS-3910第4.2.6节,由泄水口排水量测贮水桶容量时,亦可单独直接量测该饮水机之相同热水胆及冰水胆于加满水后所增加之重量换算之。
(七)冰温热开饮机之能源效率以能源效率值(EnergyEfficiency)表示,直接定义如下式所示,以符号EE表示。
热水于热水胆保有之热量+冰水于冰水胆保有之热量
EE=─────────────────────────
24 小时保温消耗电举
(1)
4.18×Vh×(热水胆平均水温-25)+4.18×Vc×(25-冰水
胆平均水温)
=─────────────────────────
3600Wd
热水于热水胆保有之热量(kJ)=4.18Vh(热水胆平均水温-25)冰水于冰水胆保有之热量(kJ)=4.18Vh(25–冰水胆平均水温)
Vh为热水胆容量(L);Vc为冰水胆容量(L);平均水温之单位为℃24小时保温消耗电量为3600Wd(Kj);其中Wd为24小时保温消耗电量单位为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