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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2-22 生效日期: 1995-12-22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5]197号
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批准“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00万A股上网定价发行方案”的请示》(广发证[1995]142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发行方案符合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有关规定,同意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2,300万股。请你们在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领导下,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发行结束后,请尽快将发行结果报送我会。
199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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