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环办函〔2005〕253号
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编制的《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六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于2005年5月30日之前将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司或宝钢环境监测站。
科技标准司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联 系 人:胥树凡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宝钢环境监测站
联系电话:(021)26649303
联 系 人:白玲
联系地址: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环境监测站
上海宝山区湄浦路335号
邮政编码:201900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及专家名单
2.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凯氏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4.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6.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8.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等6个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及专家名单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李国刚 刘 京
辽宁省环境监测站 候春芳 董玉珍
上海市环境监测站 山祖慈
江苏省辐射监测站 刘建琳
四川省环境监测站 廖 激
天津市环境监测站 王德龙
济南市环境监测站 张怀成 高 焰
浙江省环境监测站 韦利杭
福建省环境监测站 陈晓秋
广州市环境监测站 杨 柳
河南省环境监测站 多克辛 陈 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