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征求《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六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2 生效日期: 2005-04-22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05〕253号
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编制的《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六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于2005年5月30日之前将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司或宝钢环境监测站。
  科技标准司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联 系 人:胥树凡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宝钢环境监测站
  联系电话:(021)26649303
  联 系 人:白玲
  联系地址: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环境监测站
    上海宝山区湄浦路335号
  邮政编码:201900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及专家名单
    2.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凯氏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4.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6.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8.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等6个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及专家名单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李国刚  刘 京
  辽宁省环境监测站  候春芳  董玉珍
  上海市环境监测站  山祖慈
  江苏省辐射监测站  刘建琳
  四川省环境监测站  廖 激
  天津市环境监测站  王德龙
  济南市环境监测站  张怀成  高 焰
  浙江省环境监测站  韦利杭
  福建省环境监测站  陈晓秋
  广州市环境监测站  杨 柳
  河南省环境监测站  多克辛  陈 炎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