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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与公布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15 生效日期: 2002-10-15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发[2002]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36号),全国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自2000年12月开始内部试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方法、评价方法和公布方式,现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与公布方案》印发给你们。请47个环保重点城市自2002年11月执行,其他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的城市参照执行。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先实行内部试报,适时再向社会公布。   国家环保总局
2002年10月15日   附件: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与公布方案
  一、水质月报发布范围
  全国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所有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含地下水,不包括备用水源)水质状况。
  二、采样点位的布设
  1.河流: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且取水口之间无污染源排放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
  2.湖、库: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但每个水源地的监测点位至少应在2个以上。
  3.地下水: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布设1点。
  4.采样深度:水面下0.5米处。
  三、评价标准
  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一2002)的Ⅲ类标准(见表1);地下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一-1993)的Ⅲ类标准(见表2)。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Ⅲ类标准限值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
┌───┬───────────┬─────────────┬───┬──────────┬───────┐
│序号 │  项  目     │  标 准 值      │序号 │  项  目    │  标 准 值│
├───┼───────────┼─────────────┼───┼──────────┼───────┤
│   │           │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 │  15│汞         │  ≤0.0001 │
│ 1  │水温(℃)       │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 │   │          │       │
│   │           │             ├───┼──────────┼───────┤
│   │           │≤1;周平均最大温降≤2  │  16│镉         │  ≤0.005 │
├───┼───────────┼─────────────┼───┼──────────┼───────┤
│   │           │             │  17│铬(六价)      │  ≤O.05  │
│  2 │pH值(无量纲)     │  6~9         │   │          │       │
├───┼───────────┼─────────────┼───┼──────────┼───────┤
│  3 │溶解氧        │  ≥5          │  18│铅         │  ≤0.05  │
├───┼───────────┼─────────────┼───┼──────────┼───────┤
│  4 │高锰酸盐指数     │  ≤6          │  19│氰化物       │  ≤O.2  │
├───┼───────────┼─────────────┼───┼──────────┼───────┤
│  5 │化学需氧量      │  ≤20         │  20│  挥发酚     │  ≤0.005 │
├───┼───────────┼─────────────┼───┼──────────┼───────┤
│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4          │  21│  石油类     │  ≤0.05  │
├───┼───────────┼─────────────┼───┼──────────┼───────┤
│  7 │氨氮(NH3一N)     │  ≤1.0        │  2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O.2  │
├───┼───────────┼─────────────┼───┼──────────┼───────┤
│  8 │总磷(以P计)      │  ≤0.2(湖、库≤0.05) │  23│  硫化物     │  ≤0.2  │
├───┼───────────┼─────────────┼───┼──────────┼───────┤
│  9 │总氮(湖、库,以N计)  │  ≤1.0        │  24│粪大肠菌群(个儿)  │  ≤10000  │
├───┼───────────┼─────────────┼───┼──────────┼───────┤
│  10│铜          │  ≤1.O        │  25│硫酸盐(以S05一计)  │  250    │
├───┼───────────┼─────────────┼───┼──────────┼───────┤
│ 11 │锌          │  ≤1.0        │  26│氯化物(以CI-计)   │  250    │
├───┼───────────┼─────────────┼───┼──────────┼───────┤
│  12│氟化物(以F-计)    │  ≤1.0        │  27│硝酸盐(以N计)    │  10    │
├───┼───────────┼─────────────┼───┼──────────┼───────┤
│  13│硒          │  ≤0.01        │  28│铁         │  0.3   │
├───┼───────────┼─────────────┼───┼──────────┼───────┤
│  14│砷          │  ≤O.05        │  29│锰         │  O.1   │
└───┴───────────┴─────────────┴───┴──────────┴───────┘
表2 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限值(部分项目)  单位:mg/L
┌───┬──────────┬───────┬───┬─────────────┬───────┐
│序号 │  项  目    │  标 准 值│序号 │  项  目       │  标 准 值│
├───┼──────────┼───────┼───┼─────────────┼───────┤
│ 1  │pH值(无量纲)    │  6.5一8.5│  13│  亚硝酸盐(以N计)    │  ≤0.02  │
├───┼──────────┼───────┼───┼─────────────┼───────┤
│  2 │总硬度(以CaC03计)  │  ≤450   │  14│氨氮(NH,一N)       │  ≤O.2  │
├───┼──────────┼───────┼───┼─────────────┼───────┤
│  3 │硫酸盐       │  ≤250   │  15│氟化物(以F一计)      │  ≤1.0  │
├───┼──────────┼───────┼───┼─────────────┼───────┤
│  4 │氯化物(以口一计)  │  ≤250   │  16│  氰化物        │  ≤0.05  │
├───┼──────────┼───────┼───┼─────────────┼───────┤
│  5 │铁         │  ≤0.3  │  17│汞            │  ≤0.001 │
├───┼──────────┼───────┼───┼─────────────┼───────┤
│  6 │锰         │  ≤0.1  │  18│砷            │  ≤O.05  │
├───┼──────────┼───────┼───┼─────────────┼───────┤
│  7 │铜         │  ≤1.O  │  19│硒            │  ≤O.01  │
├───┼──────────┼───────┼───┼─────────────┼───────┤
│  8 │锌         │  ≤1.0  │ 20 │ 镉           │  ≤0.01  │
├───┼──────────┼───────┼───┼─────────────┼───────┤
│  9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0.002 │  21│  铬(六价)       │  ≤0.05  │
├───┼──────────┼───────┼───┼─────────────┼───────┤
│  10│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  22│铅            │  ≤0.05  │
├───┼──────────┼───────┼───┼─────────────┼───────┤
│ 11 │ 高锰酸盐指数   │  ≤3.0  │  23│  总大肠菌群(个/I)   │  ≤3.0  │
├───┼──────────┼───────┼───┼─────────────┼───────┤
│  12│硝酸盐(以N计)    │  ≤20   │   │             │       │
└───┴──────────┴───────┴───┴─────────────┴───────┘
  四、采样时间
  每月上旬采样一次。如遇异常情况,则必须加密采样一次,两次监测结果均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五、监测项目和频次
  新颁布的地表水标准中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共29项,其中CODCr适用于污染较重水体的评价,不纳入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故总监测和评价项目28项;地下水标准中规定的监测项目为23项。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见表3。
  六、采样和分析方法
  采样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执行。
  分析方法: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至2002)要求的方法,地下水按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一5750)执行。
  七、评价方法
  评价以Ⅲ类水质标准为依据,给出超标水源地和超标污染物名称。
  八、发布方式
  采取内部发布方式,报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及重点城市人民政府、环保局。待时机成熟时再正式对外公开发布。
  ××××年××月重点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
│城市│全市水源│    │超标水源│   │   │
│  │地本月取│ 超标水│    │ 超标│ 超标│
│名称│    │源地名称│地本月取│ 项目│ 倍数│
│  │ 水总量│    │ 水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3 监测项目及频次
┌───────────────────────────────┬──────────┬───────────┐
│  监 测 项 目                      │  监测频次    │  备  注     │
├─┬───────┬─────────────────────┼──────────┼───────────┤
│ │必测项目(10项)│ 水温、pH值、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   │          │           │
│ │       │解氧、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  │ 每月监测一次   │           │
│地│       │群、氨氮                 │          │           │
│表│       │                     │          │           │
│ ├───────┼─────────────────────┼──────────┼───────────┤
│水│       │ 硫酸盐、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氯化   │          │           │
│ │选测项目(18项)│物、铁、锰、硝酸盐氮、铜、锌、硒、砷、镉、│ 每年1月、7月各监测│ 凡超过地表水Ⅱ类标准│
│ │       │铬(六价)、铅、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  │一次        │的项目,每月监测并报告│
│ │       │化物和硫化物               │          │           │
├─┼───────┼─────────────────────┼──────────┼───────────┤
│ │必测项目(8项) │ pH值、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高锰   │          │           │
│地│       │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和总大肠菌群    │ 每月监测一次   │           │
│下│       │                     │          │           │
│ ├───────┼─────────────────────┼──────────┼───────────┤
│水│       │ 挥发酚、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铁、   │          │           │
│ │选测项目(15项)│锰、铜、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氰化物、  │ 每年1月、7月各监测│ 凡超过地下水Ⅱ类标准 │
│ │       │汞、砷、硒、镉、六价铬和铅        │一次        │的项目,每月监测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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