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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03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02 生效日期: 2004-02-02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调度传真[2004]第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建立2004年全国控制指标体系,按照局领导指示,我们提出了2003年各地区伤亡事故统计数据核对表,请于2004年2月10日前,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度中心。
   联 系 人:张宏元 江克莹
   联系电话:010-64208121,010-64463294
   传真电话:010-64234662
2004年2月2日

附:2003年各省(区市)伤亡事故统计核对表
单位:
2003年各省(区、市)伤亡事故统计核对表
项目
死亡人数
1.各类事故
2.工矿企业
3.煤矿企业
4.煤矿企业百万吨死亡率
注:1.工矿企业和煤矿企业死亡人数要用事故统计软件上报;
2.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是指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工矿企业死亡人数之和。
2003年各省(区、市)基础数据核对表
项目
数据
1.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2.地区总人口(万人)
3.地区工矿企业职工人数(万人)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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