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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内六铁路货物临管运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31 生效日期: 2003-01-15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铁道部:
  你部《关于请求核定内六线运营临管货物运价的函》(铁财函[2002]285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内六铁路豆坝至梅花山段管内发到货物临管运价,不区分货物品类统一核定为每吨公里0.16元;通过货物临管运价由你部在不超过每吨公里0.16元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并抄送我委及有关省市价格主管部门。铁路货物运输杂费、延伸服务收费等,按国家计委、铁道部及有关省市政府现行规定执行。

  二、内六铁路豆坝至梅花山段货运执行临管运价期间,与国铁正式营业线及其他铁路实行分段计费,不在上述临管运价外另行加收发到基价、铁路建设基金、新路新价全路均摊、铁路电气化附加费等其他费用。

  三、通过货物在内六铁路豆坝至梅花山段两端经过的国铁正式营业线和执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计价里程,应合并计算,不得重复收取货运发到基价。

  四、请你部按照计费里程最短、用户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原则,重新调整涉及内六线的指定计费径路。

以上,自2003年1月15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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