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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十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03 生效日期: 2004-11-03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国科办厅字〔2004〕235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我部2004年承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已按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我部《十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上,请审阅。
二OO四年十一月三日

十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在部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全国人大《关于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几点要求》和全国政协《关于办理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经过科技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2004年交由科技部承办的全国人大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部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的总体情况
  十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二次会议交由我部办理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59件。其中,人大议案18件、人大代表建议122件、政协委员提案129件。
  代表、委员们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奋斗目标,就坚持“五个统筹”,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科学技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从今年我部承办的建议、提案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质量比较高。很多建议、提案立意深、分析透,建议措施明确,启发性、前瞻性和实用性都很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二是反映的热点问题相对集中。反映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加快科技立法进程,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深化科研单位、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支持转制科研院所的改革措施;加强和优化科研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切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国家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以保障新的运行机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速实现我国制造业信息化;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建立和完善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生物医药和创新药物的研发等等。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和改进我部的工作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我部今年承办的259件全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主办件180件。我部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注意把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推动和改进我部各项工作。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注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对于代表、委员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建议,分别送请有关具体承办司局认真研究,并督促具体承办司局与代表沟通、协商,必要时应再次答复,尽力做到使代表、委员满意。
  从代表、委员已经反馈情况来看,我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对我部的办理工作基本上表示满意。如姚志平代表在收到我部关于“请国家对阜新依靠科技推进经济转型工作给予进一步支持的建议”答复后,来信说“科学技术部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想人民之所想,急代表之所急,雷厉风行,为基层地区动真情、办实事的工作作风,使我深受感动”;李梅芳等代表在收到我部关于“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发展”答复后,来信说“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任重道远,情况错综复杂,新老问题难以迎刃而解,办案及时,回答问题针对性强”;李茂芝代表在收到我部关于“修改科技进步法”答复后,来信反映“建议办理认真,对科技部进行的科技进步法修改起草工作满意”等。
  我部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还注意充分与全国人大、全国政协联系,及时通报我部办理工作动态,同时在全国人大《联络动态》、全国政协《提案工作通讯》等刊物上报道科技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相关情况。

  二、办理工作的几条经验
  1、领导重视是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的关键
  科技部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将其视为推动和改进我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同时将其作为我部公开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一项重要措施。我部邓楠副部长就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门批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准确把握政策,又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答复,尽量摒弃八股形式,提高办理水平”。时任秘书长的石定环同志批示:“按邓部长要求办,力求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加务实,切忌空泛的议论。”
  我部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都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局都明确一位司局级领导和一位联络员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公厅领导严把办理质量关,对答复质量不高的复文坚决退回重办,从而保证了今年办理质量,并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好评。
  2、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办理工作程序
  今年4月7日,我部召开了建议、提案工作交办会,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收到承办建议、提案后,结合今年工作重点和特点,将建议、提案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等几个层次,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分为急与不急分开处理,急件急办等。会后,各具体承办单位按照要求,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对本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建立登记、交办和催办等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并要求具体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对自己承办的建议、提案要负责到底。从今年的提案办理情况看,由于领导重视,督促措施得力,各具体承办单位在答复时态度都很认真,能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实际工作,在及时与委员们沟通的同时,在文字材料上不避实趋虚,注重用事实和数字说话。对部分一时确实难于解决的问题,也尽量从相关政策、法规上予以详细介绍,确保提案答复工作顺利完成。
  3、把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过程当做推进科技工作的过程
  我部在办理建议、提案时,十分注意结合业务工作,在制订科技规划、法规,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等方面,认真反映和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与推进科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我国科技工作的规范化。
  (1)关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工作。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事关科技工作全局的战略性任务,也是党和政府为加强我国科技进步、提升我国科技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宏伟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在国务院领导直接部署下,我部组织开展了规划战略的集中研究。针对20多个重大问题,先后组织召开13次交流座谈会;140多位中科院院士、160多位工程院院士直接参加了咨询工作,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代表、委员们对这项工作特别关注,继去年陈宜瑜、赵忠贤等代表、委员提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后,今年李乾构等代表提了“将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列入我国重大科技专项规划”,徐善衍等委员提了“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列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重大专项”等建议、提案,我部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予以吸纳体现。
  (2)关于地方和基层,特别西部地区的科技工作。今年,李培等代表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地县基层科技工作”、丁广治委员提出了“国家、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科技投入”、周旭代表提出了“对西部地区科技平台建设给予倾斜支持”等建议、提案。针对这些建议、提案,我部一方面及时吸收、采纳,另一方面加强调研。进一步加强了地方和基层科技工作。①加强了对地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科技部地方科技工作领导机构;制订了《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方案》并印发各省市;完成了“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意见”初稿。②进一步作好对县(市)科技工作的部署。10月下旬,专门召开了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议,深入研究和部署了县(市)科技工作;同时,将表彰一批全国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③进一步组织好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科技进步成效评价。制订“县(市)一把手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起草《开展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意见和办法》;制定《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建设与发展规划》。④加强省部联动和集成。与东北三省、江西省、上海市和安徽省分别建立省部会商制度,召开省部会商会议,签署省部会商议定书,推动地方科技工作。⑤积极推进西部地区科技工作。制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专项行动,推进东北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的共用技术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沈阳改造传统装备制造业二期工程和大庆工业转型试点。
  (3)关于改进和完善科技评价体系。今年两会上,民盟中央提出了“严格规范我国技术评审的建议案”、李素循委员提出了“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管理与监督力度”、连建伟等委员提出了“遏制学术腐败,搞好科技进步奖评审”等建议和提案,针对上述建议、提案,我部在工作中给予充分吸纳和体现。①宣传《科技评价办法》,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今年4月底,我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北京召开座谈会,程津培副部长亲自参加座谈,向代表们介绍了我部2003年根据代表建议制定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内容。②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评价体系建设。加强评估、课题制和专家信用管理工作;开展专家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加强专家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专家信用综合评价方法研究;专门发布了《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③积极探索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都要求在管理过程中加强科技评价工作。④完成了863计划第二届领域专家委员会换届选举。成立863了计划监督委员会,加强计划的监督和管理。转变863计划管理方式,建立863计划专家库,建设并完善863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使863计划90%以上的信息能够公开。⑤试行信息披露制度,扩大第三方测评和第三方监理试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和专家信息库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全面实行网上评审,以测代评,减少人为干扰;着手建立专家信用记录。⑥落实《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业准则与督查办法》;与财政部拟订“加强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构建“十一五”新的科研计划预算管理模式。
  (4)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今年,陈妙珍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加大科普法贯彻执行力度”、万利云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科技进步法修改及实施的建议”、高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公益类研究所改革需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调整的建议”、王弭力等委员提出的“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关键要形成可操作的政策与措施”等建议和提案。针对上述建议、提案,我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如下工作,①加强了《科技进步法》修订起草工作。多次召开《科技进步法》修订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和起草工作小组会议;完善工作方案并正式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②启动《科普法实施条例》前期研究工作;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机制创新,起草《关于加强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并成功举办2004年科技活动周和第三届APEC青年科学节。③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联合财政部、中编办、发改委、国资委、人事部、教育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等部门深入院所调研;形成了《关于促进科研机构深化改革、加速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④进一步推进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研究和制定。组织清华大学等单位完成《非营利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研究》;《中央部门属社会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和管理的若干规定》。⑤切实做好公益类院所改革验收工作。与中医药局、质监总局分别就改革方案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与财政部、中编办就改革验收办法联合发文;召开地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现场会,推动地方改革工作。
  4、切实组织好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对于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我们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调研,认真做好提案落实工作。我部拟在近期派遣调研组赴外地就我部承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中所反映的有关主要问题,结合我部工作重点,走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方面可以通过座谈,加深沟通;另一方面能及时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科技工作的新的建议和意见。
  如对黄大昉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危险动植物病虫害预警与控制研究的建议案”的提案,我部认为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把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我国是农业大国,而农业又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动植物病虫害的频繁发生是当前影响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主要障碍之一。为此,我部将此提案作为重点提案予以办理,邀请相关专家和管理部门代表座谈,摸清我国高危险动植物病虫害发生情况、控制措施等问题;了解和总结各地、各单位在加强高危险动植物病虫害预警与控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到有关省、市进行现场调研,全面掌握病虫害发病情况。通过调研,加深了认识,今年5月28日,我部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四部门,联合组织召开了“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启动签约仪式,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重大专项中重点安排了“粮食作物重大灾害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究”课题。针对今年上半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情,我部在相关计划中加强了对高致病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研究,并专门设立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研究与开发”和“防治口蹄疫科技攻关”专项。我部还将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疫技术升级”作为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的重要内容,对此将进行相应的部署。
  如李乾构等代表提出的“将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列入我国重大科技专项规划”的建议。近年中医药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仅今年两会期间由我部主办或协办的代表、委员提出的涉及中医药发展的建议、提案就有20余件。为了准确把握发展方向,确保中医药科技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和顺利实施,我部在以往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工作的基础上,广泛调查和充分听取了中医药界有关方面和其他学科专家的意见,综合考虑了中医药现代化各方面的问题,结合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形成了全面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的总体框架方案。同时经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办公室沟通,人口与健康领域专题研究组已将“中医药现代化”工作列为专题研究的工作重点,对中医药工作也给予了高度重视。
  如赵志祥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发挥大型科研设施作用的建议案”的提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一个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所必须具备的物质基础,是实现全社会科技进步的基本保障,也是抢占战略制高点、保持国家科技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大型科研设施的共享是平台建设的重要方面之一。今年5月,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共同制定了《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9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4)55号文转发,近期还将召开“贯彻落实《2004-2010年国家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我部还积极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办公室联系、沟通,已将大型科研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纳入规划的“科学技术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专题。

  三、下一步工作的思路
  下一步,我部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以全面推进我国的科技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虽然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做好对办理工作的跟踪落实。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及时向代表、委员提供部内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为代表、委员“知情”、“办事”、参政议政提供信息服务。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大对建议、提案的跟踪落实,使建议、提案在科技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希望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继续加大对各部门办理工作的指导力度,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和综合性问题的解决充分做好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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