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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吉林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2-05 生效日期: 2002-02-05
发布部门: 国家计委
发布文号: 计价格[2002]145号
吉林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报〈吉林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的请示》(吉省价农字[200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吉林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但在医保目录乙类药品中,有部分药品属《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所列品种,请从你局定价药品目录中剔除。在公布你局定价药品目录时,请同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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