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乍得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第五批医疗队赴乍得工作的议定书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2-27 生效日期: 1995-12-27
发布部门: 乍得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乍得共和国政府为了继续发展两国卫生事业的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应乍得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乍方)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同意派遣由九名人员组成的第五批医疗队赴乍得工作,具体科别及人数为:针灸医生一名,内科医生一名,妇产科医生二名,儿科医生一名,耳鼻喉科医生一名,麻醉科(兼苏醒)医生一名,翻译一名及厨师一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队(以下简称中国医疗队)的任务是与乍得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开展医疗工作(不包括承担法律责任的医疗工作),通过医疗实践交流经验,互相学习。 
  中国医疗队的工作地点是恩贾梅纳国家示范总医院,待自由医院建成后,中国医疗队全体队员到自由医院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届时另签补充议定书加以规定。 
  中国医疗队在乍得工作期间所需的主要药品、器械由中方无偿提供,并由中国医疗队直接保管使用,乍方负责办理这些药品的报关、免税和提取手续并负责支付有关费用。乍方向中国医疗队提供它所拥有的一般药品。 
  医院在使用上述由中方提供的药品时,可向病人收取费用,其收入主要用于继续向中方购置药品、器械,同时改善医院医疗条件和医务人员(包括中国医疗队队员)的工作、生活条件以及支付这些药品从杜阿拉港口至医院的运杂费。具体实施办法由双方共同另行商定。 
  中方负担中国医疗队九名人员往返于中国乍得之间的国际旅费及他们的工资: 
  教授及主任医生每人每月工资3500美元 
  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工资3000美元 
  乍方负责提供中国医疗队员的住房(包括水、电、家俱)和两辆汽车(包括油料和司机),住房的维修费由乍方负担。汽车维修费由中方负担。 
  中国医疗队进口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物品(包括医疗队的生活用品),将免除缴纳各种税款。 
  中国医疗队在乍得工作期间,乍方将为中国医疗队员免除直接税并为他们提供开展工作和生活上的必要便利。 
  中国医疗队应尊重乍得政府规定的法律和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 
  乍方应保护中国医疗队队员在乍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中国医疗队队员享有中国政府和乍得政府规定的节假日。 
  本议定书如有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发生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本议定书自第五批中国医疗队到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 
  乍方如要求延长本议定书的期限,应于六个月前通知中方。 
  本议定书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恩贾梅纳签字,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乍得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乍得共和国 乍得共和国计划合作部 
  特命全权大使 部 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