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住宅配套补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03 生效日期: 2004-08-03
发布部门: 天津市
发布文号: 津政发[2004]0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1994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政策出台前,由于房地产市场管理不规范,部分开发企业因资金紧张或追求效益等因素,在住宅配套建设方面出现了不少的甩项漏项问题,给居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一度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为了尽快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市人民政府从1998年开始重点组织解决配套补建工作,2000年又进一步提出用3年时间完成住宅配套补建任务。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各有关区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经过6年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住宅配套补建任务。累计补建住宅配套357项,投入补建资金6.8亿元,解决了13万户居民生活中的急难问题,为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做出了贡献。 
  为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6年来在住宅配套补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奉献精神,再接再厉,扎实苦干,为实现我市“三步走”战略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住宅配套补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四年八月三日 
 
 
住宅配套补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天津河北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电力公司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 
  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 
  天津市人民政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