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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31 生效日期: 2004-07-31
发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长府发[2004]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宁》(吉委[2004]25号),市政府有关部门、机构职能变化和工作需要,现将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市长崔杰协助市长分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副市长安莉协助市长分管: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副市长张安顺协助市长分管: 
  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协管) 
  副市长王学战协助市长分管: 
  市旅游局 
  市民防局 
  副市长李龙熙协助市长分管: 
  市商务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长春分会(长春市会展管理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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