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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7 生效日期: 2003-04-17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函[2003]7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苏政发[2002]15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洛社镇迁至堰桥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民政部
  二00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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