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苏政发[2002]15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洛社镇迁至堰桥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民政部 二00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