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国内航线实行浮动票价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25 生效日期: 2000-10-25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民航总局:
  你局《关于允许航空公司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减轻航空煤油价格持续上涨对航空公司运输成本增加的影响,理顺价格关系,同意自11月1日起,允许国内航线票价在不超过公布票价20%的幅度内适当上浮,单程票价上浮金额最多不得超过150元。

  二、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国内航线票价与航空煤油价格变动联动机制。以今年11月1日国内航空煤油实际供应价格为基准,今后航空煤油价格累计每上涨或下降10%时,允许各航空公司国内航线票价再上浮或下降3%。

  三、实行票价浮动的具体航线、幅度、时间由各航空公司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7天对外公布,同时报你局备案后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