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05 生效日期: 2004-11-05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对我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经市委市政府2004年11月5日(深府办〔2004〕202号)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鸿忠 
  副组长:许宗衡、吕锐锋、闫小培 
  成 员:蒋尊玉,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水务局、监察局、城管局、法制办、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办公室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分别负责全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的日常协调工作。 
  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产局,由陈玉堂同志任主任,副主任由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城管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国土房产局5人、规划局4人、城管局3人、法制办1人、建设局1人、环保局1人、水务局1人、农林渔业局1人、公安消防局1人、房屋租赁办1人、市水务集团1人、广电集团深圳供电分公司1人、各区政府各1人组成。 
  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由王芃同志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规划局6人、国土房产局1人、法制办1人、各区政府各1人组成。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