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泰安市郊区政府驻地迁移及更名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9 生效日期: 2000-04-19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发[2000]9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泰安市郊区驻地迁移及更名的请示》(鲁政发[1999]11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泰安市郊区更名为岱岳区,岱岳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泰山区迁至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粥店村西侧。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民政部

二○○○年四月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