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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方积极配置基金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5 生效日期: 2004-12-15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南方积极配置基金的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南方积极配置基金(证券简称:南方积配,证券编码:160105)2004年12月20 日开始在我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以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作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自上市次日起,南方积配的涨跌幅限制仍为10%。 
  2、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同意南方积极配置基金自上市首日起在本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一交易日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Ⅰ”中揭示。每百份基金单位交易日内下列时点的净值(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Ⅱ”中揭示:9:25,10:30,11:30,14:00,揭示起始时间分别为:9:35,10:40,11:40,14:10。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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