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1994年3月16日《关于撤销海阳县设立海阳市的请示》(鲁政发(1994)3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海阳县,设立海阳市(县级),以原海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海阳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