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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3--2004年度市级、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2 生效日期: 2005-02-02
发布部门: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建建管[2005]第011号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本市2003~2004年度市级工法评审和国家级工法初审工作即将开始,请有关单位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市级工法与国家级工法一并申报,申报前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工法评审。工法可参照规范格式编写。3月31日前,各有关单位应将申报材料一式拾份(附鉴定证书、获奖材料等)送市建委科技委。 
  市建委科技委地址:宛平南路75号2号楼808室 
  联系人:张静萍 联系电话:64399833、64682845、64647070-8084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五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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