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建建管[2005]第011号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本市2003~2004年度市级工法评审和国家级工法初审工作即将开始,请有关单位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市级工法与国家级工法一并申报,申报前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工法评审。工法可参照规范格式编写。3月31日前,各有关单位应将申报材料一式拾份(附鉴定证书、获奖材料等)送市建委科技委。
市建委科技委地址:宛平南路75号2号楼808室
联系人:张静萍 联系电话:64399833、64682845、64647070-8084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