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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中半岛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1 生效日期: 2005-01-21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5]16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渝中半岛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3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渝中半岛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渝中半岛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两路口、大溪沟、七星岗、较场口街道辖区范围。东以临江门和七星岗,南以中山三路,西以向阳、八一隧道和体育路,北以人民路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为主,商务、商贸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201.6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64.67公顷;公共设施用地67.30公顷;道路广场用地48.50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32公顷;绿地19.84公顷。规划总人口9万人。 
  三、在下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现状、渝中半岛城市形象设计以及发展趋势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进一步调整用地结构,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充分发挥城市土地价值,加快城市更新和危旧房改造进程,强化城市功能,加强沿江景观、历史文脉的保护;结合地形标高分级布置道路交通网络,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注意保护规划的轨道交通站点用地;严格控制公共设施、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要求执行,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城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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