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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木樨园铁路桥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9 生效日期: 2004-11-19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二○○四年 第28号
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南三环路木樨园铁路桥将进行拆除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4年11月25日起至12月9日止,每天零时至早6时,木樨园桥区东西方向主、辅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施工期间行经木樨园桥的机动车可提前绕行南二环路或南四环路行驶。 
  特此通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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