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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0 生效日期: 2005-01-20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发改[2005]80号
  为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按照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本市春节旅游黄金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早布置工作 
  春节是合家团圆、举国欢庆的传统佳节,也是群众回家返乡、出行旅游的高峰期。为保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良好,物价平稳,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丰富多彩、安全有序的春节,各区县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立即组织安排落实本地区春节旅游黄金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价格违法行为多发行业和地区要与有关部门提前沟通,做好事前规范。 
  二、针对问题,重点开展检查 
  根据春节黄金周市场价格情况和群众投诉热点,结合贯彻北京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今年重点检查内容: 
  (一)机动车停车场收费; 
  (二)公用电话代办点收费; 
  (三)餐饮业的明码标价; 
  (四)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开展文化活动的公园、客流量较大的景区、景点门票价格。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区的春节活动的特点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如庙会,滑雪场、滑冰场,大型商场、餐馆饭店和大型文娱活动场所及周边机动车停车场,春运期间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和客流量较大地区的公用电话收费等。 
  节日期间对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价格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接报必查、查必有果。 
  三、加强值班,按时报送信息 
  坚持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责任到人,确保市、区县联系畅通。按照要求,准确、及时上报当天检查情况、典型案例和市场价格动态。对重要价格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区县有关部门,对迟报、缓报和隐瞒不报者,市发展改革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 
  2月9日—14日(初一至初六)的价格监督检查信息,于当日下午两点前上报市物价检查所,2月15日(初七)上午11:00前报送。电话:62367747 传真电话:62366977 
  1月31日前各区县需将节日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员名单以及检查方案报市物价检查所收费检查处。 
  联系人:付建荣,电话(传真)62366977 
  特此通知。 
  附件:“春节”旅游黄金周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春节”旅游黄金周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区日期:2005年月日 
  一、举报情况 
  举报:个其中:宾馆餐饮公园景点 
  停车场商店超市火车、飞机票代售点 
  公用电话代办点教育医疗其他 
  咨询:个其中: 
  二、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检查组:检查户数合计: 
  其中:宾馆餐饮公园景点停车场 
  商店超市火车、飞机票代售点公用电话代办点 
  其他 
  三、处理情况: 
  处理户数:其中:没收罚款退款 
  主要问题:超标准自立项目明码标价其它 
  纠正户数:其中:超标准自立项目明码标价 
  其他 
  四、典型案例(或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情况较多可附页 
  填报人: 
  汇报时间:2005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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