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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0 生效日期: 2006-04-20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信部信[2006]229号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信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始终把服务“三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信息产业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
  信息产业与“三农”密切相关。无论是电信业、邮政业还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近年来都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加快发展农村通信,组织实施了“村村通电话”工程,电信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大力推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邮政储蓄和连锁配送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生产生活;组织引导企业开发各类适农电子产品,信息技术在农业和农村的部分领域应用取得明显效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息扶贫工程、金农工程和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等等。服务和支持“三农”,正在成为全行业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信息技术科技含量高、发展速度快、渗透力和带动力强,信息化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以及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服务作用。从现实情况看,全国农村和广大农民对信息技术、网络和产品的需求也十分旺盛,部分农村地区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效比较明显。同时,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为信息产业开辟了具有较大潜力的市场空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近年来农业信息化被提上议事日程。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加大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力度,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各类适农信息产品,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广泛应用,改造提升传统农业,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让农民共享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成果,逐步缩小和消除“数字鸿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工作原则: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突出特色、引导扶持。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典型引路,务实推进信息产业服务“三农”的各项工作。

  三、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重点解决未通电话行政村的通电话问题,2006年年底前完成10600个未通村的通信建设任务,使我国村通率再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98.6%;尽快实现行政村“村村通电话”的目标。增加已通电话村的农民用户装机数量,基本满足通信网到达地区的广大农民装电话的需求,提高农村电话普及率。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向自然村的延伸。
  大力推进农村互联网建设。“十一五”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东中部地区行政村基本普及互联网,实现“村村能上网”,在西部农村地区逐步推广互联网业务,确保“十一五”末全国基本实现“乡乡能上网”的规划目标。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设备厂商开发适应农村特点、方便农民使用的通信系统和终端产品,为电信服务“三农”助力。

  四、参与和支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各省、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要在省、区、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组织、协调、配合涉农部门,共同建设贴近农民需求的信息中心和信息站,推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条件,调动电信运营商、软件提供商、设备制造商、信息服务提供商等的积极性,发挥信息技术、产品、网络和服务的综合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在信息资源开发方面,既要注重本地信息的采集和加工整理,又要整合中央各部委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涉农信息资源,形成贴近农民需要的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养种植等方面的科技信息、技能培训信息以及政策法规、气象服务、灾害预防、劳务需求、村务公开信息。在信息传输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公共通信网络和其他专网、适用信息技术和信息终端,将信息及时发布到农民手中。在运行机制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农民普遍能够接受的价格和方式提供实用的信息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积极鼓励国内外软件供应商、设备制造商和信息服务商参与平台建设,以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完善邮政服务体系
  完善邮政连锁配送服务体系。针对广大农村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建立技术先进的连锁配送网络,深入开展连锁配送业务,重点开发农资类、快速消费品类和公共服务三大市场。到2007年,建成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网点30万处,覆盖全国40%以上的行政村。结合配送体系,建立健全邮政农资电子配送信息服务系统,在重点地区和精品网点实现信息化管理,促进业务流程不断优化,加快推进邮政农资电子商务连锁配送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工作,提升服务“三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进一步增强邮政金融服务能力。发挥邮政网点遍及城乡的优势,改善农村邮政储蓄、汇兑服务,满足农民的存款、汇款需求,方便外出务工农民。进一步拓展“绿卡”服务范围,扩大农村代收付业务服务种类,努力提升邮政为“三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
  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继续通过各种形式,优先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向农民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丰富农村金融服务品种,提升邮政“惠农”能力。

  六、加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引导和鼓励电子信息企业积极研发和推广适应农村特点、方便农民使用的各类信息产品和信息系统。推广相关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促进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测、疫病监测预警等体系的建立健全。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为农民提供电子产品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
  积极推动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3S(GPS、GIS、RS)技术、滴灌自动化控制等信息技术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作物栽培管理、病虫防治、畜禽饲养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过程的信息化水平。
  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应用,促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加强信息技术在农村文化事业领域的应用,促进农村文化生活手段的创新,推动文化信息资源的共享,用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数字产品,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进一步推进农村管理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积极开发农村村务管理、农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农村劳动力转移及社会保障服务等管理软件和应用系统,为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服务。

  七、推进农村教育和培训
  围绕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目标,积极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服务。依托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各类农业信息网等,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信息化技能和转产转岗就业能力。规范农村信息化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面向“三农”的信息化培训基地,积极开发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需要的信息化培训课件、教材,并为培养农村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骨干服务。

  八、政策和措施
  (一)建立部际协作的联合推进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资源共享,形成涉农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的协作机制。信息产业部拟联合国信办、农业部等相关部委,尽快出台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以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部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省、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要在省、区、市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配合涉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务实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三)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国家制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信息产业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规划,与“十一五”国家信息化专项规划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明确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完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电信资费向农村倾斜的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利用频率、码号和网络等资源,满足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需要。积极推动出台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培训等部门规章。各地要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立法进程,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提供保障。
  (五)加大引导性资金投入。加快推动建立电信、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积极争取设立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专项基金,电子发展基金等也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地方政府涉农资金加大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投入,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加大投入,积极参与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逐步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支撑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投入机制。
  (六)加强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示范。根据各地区域特点,利用现有资源,尊重农民意愿,提供农民欢迎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各地的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性政策,指导工作开展。开展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在建设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应用信息技术等方面,选择基础条件适宜的地区进行试点;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设立示范点,给予重点支持,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七)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新闻报道、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宣传信息产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展示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助农惠农的新成果,推广各地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良好氛围。

 

信息产业部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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