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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一、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结余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0 生效日期: 2005-01-10
发布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发改交能[2005]10号
 
省电力公司: 
  你司“关于我省一、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结余资金使用方案的申请涵”(闽电函[2004]52号)悉。经研究,同意从我省一、二期农村电网改造结余资金20888万元中安排2673万元用于126个华侨农场、农林场的电网改造;安排8112万元用于部分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安排1648万元用于整改海缆解决6个海岛供电问题;安排8455万元用于部分10KV主干线的改造。预留2500万元拟用于暂缓改制的乡镇的农村电网改造,待其改制后另行安排下达。请你公司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 
  1、全省农网结余资金分地市使用方案(略) 
  2、全省农网结余资金分县(市、区)使用方案(略) 
  3、全省农网结余资金分县(市、区)项目安排方案(略) 
 
 
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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