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价[2004]250号
深圳市天驰医疗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市和区、县级市各有关医疗机构:
深圳市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核定2004年广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中标候选品种临时零售价的申请》(天驰报2004第1号)收悉。现将报来的我市2004年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的第一批中标品种临时零售价格经核定后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按照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作价办法,对符合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属政府定价的第一批共10434个品种规格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予以公布执行。(见附件1、2)广州价格信息网查询网址://www.gzwjj.gov.cn
二、属市场调节价的中标(议价)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由各医疗机构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4〕102号)的规定作价公示。
三、本次公布的政府定价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在合同期内如发生政策性价格调整,医疗机构则按不超过新规定的零售价格执行,供应价格由双方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此次公布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执行时间从2004年12月15日起至下次招标采购中标品种临时零售价公布执行之日止。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