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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19 生效日期: 2003-11-19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根据《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03年度中国通信学科学技术奖评委会于11月15日评审通过的获奖项目、获奖单位及获奖者在信息产业部网站
  (http://www.mii.gov.cn)和中国通信学会网站(http://www.china-cic.org.cn)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评委会意见,将“中国智能网技术方案及业务应用”与“采用CAMEL2标准建设中国移动智能网”项目合并为KJ2003-1-8项,项目名称暂定“中国移动智能网技术方案及业务应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或对项目中有文字错漏、需要更正的,应在项目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我办(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须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的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的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我办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候选人、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2003年度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单位及获奖者(含不授奖的缓评及提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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