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4]121号
武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费转为正式收费的请示》(武价房字[2004]96号)悉。为促进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同意武汉市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按《省物价局关于武汉市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房服函[2003]105号)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委托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你局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收费单位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