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审函[2003]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领导的批示和要求,为了了解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部分重点水利工程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以及开展部分单位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部经济调节司、监察局和我室先后聘请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上述工作。为了了解参加上述这些审计项目的审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为水利部今后更好地开展委托社会审计工作提供可以借鉴的资料,我们拟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填写。现提出如下填报要求。
一、填报范围
凡是接受委托外部社会审计的被审计单位均在本次填报的范围,请各单位在认真分析了解有关社会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填报《评价表》。另外,有关单位也可以动员与审计工作有关的财务、审计及其他有关人员填报。
凡是单位填报的《评价表》,应该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填报的《评价表》,可以不署名。
二、填报内容
凡《评价表》所列内容,填报单位均应逐一填列,据实打分,并说明具体意见。评价内容所不能包含的项目,请在《评价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内单独填写。
三、填报时间
请各填报单位或个人于2003年11月15日前将填报完成的《评价表》报到部审计室,可以由单位汇总寄送,也可以由填报个人自行寄送。
四、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单 位:水利部审计室
联 系 人:于梅林
联系电话:010-63202816
电子信箱:shenji@mwr.gov.cn
水利部审计室
2003年10月15日
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评价表(略)